金开新能: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
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4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4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