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金开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
? 投资金额: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新能”或“公司”)
出资200,000万元人民币,持股1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实际出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已达到信息披露标准。本项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特别提示:本次设立子公司系为开展煤制天然气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后续具体投资落地将根据项目进展,严格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存在前期手续无法完成、项目审批不通过、产业政策变化等风险,详见本公告“三(三)存在的风险”章节。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为满足战略发展的需求,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金开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近日,公司取得昌吉回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本次设立子公司目前主要承担煤制天然气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工作,后续具体投资实施将根据项目进展,依法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合法自有资金。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开新疆煤制气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01MAEDCA7P6R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孵化基地联合办公北区-203号(五彩湾)法定代表人:尤明杨注册资本:贰拾亿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燃气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目的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践行“绿电+”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基于公司在新能源产业链终端形成的运营优势,通过新疆地区煤制天然气等现代煤化工项目前端布局,探索绿电与高载能产业融合发展路径,为后续绿电转化项目提供能源支撑,助力传统高耗能行业低碳转型。同时也是公司深度融入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的重要举措,旨在把握新疆“三基地一通道”“准东煤制油气战略基地”等国家级能源基地建设机遇,进一步夯实公司在绿电赋能产业链领域的战略布局。
煤化工产业升级需依托绿氢替代传统制氢工艺以实现低碳化转型,而绿氢规模化生产依赖低成本绿电资源。公司可凭借新能源电站及绿电运营能力,通过探索绿电制氢与煤化工耦合的创新模式,为煤制油气产业链提供低碳氢源支持,推动传统煤化工“绿色化、低碳化”升级,助力国家能源结构转型。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布局新能源产业链的重要举措,也是公司夯实新疆区域资产布局、提升区域资产质量的重要手段。现阶段主要系为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公司预计该设立行为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后续具体投资实施将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结果进行科学决策。
(三)存在的风险
1.审批不确定性风险:本次设立子公司系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准备工作,后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履行审批流程,存在因技术论证不达预期或审议未通过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并终止的风险。若项目最终终止,公司预计不会发生前期费用以外的其他支出。
2.项目不确定性风险:煤化工项目涉及环保审批、能耗指标管控、安全生产许可、煤炭资源配置等多项复杂因素,存在无法按期办结相关审批手续的风险。
3.资金保障风险:若项目最终实施,预计总投资规模较大,可能对公司现金流管理及融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4.行业竞争风险:天然气及煤化工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实施过程中存在产品价格波动、区域产能过剩而导致投资回报不及预期等风险。
5.区域经营风险:项目所在地的营商环境、基础设施配套、人才供给等因素对项目运营质量影响较大,可能导致项目运营效果不利等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