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书面征询并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日常经营情况正常,相关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书面征询并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百联集团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百联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价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