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资料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资料
2026年6月30日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12025年年度股东会规则-------------------------------------------------3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8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10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16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4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8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0
大会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30日(周二)下午1:30时地点: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5楼会议室主持人: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二)网络投票投票时间:2026年6月30日(周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二、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6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和《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的有关内容。
四、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
六、股东交流发言
七、投票表决(休会、统计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果)
八、宣读表决结果
九、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宣布见证意见
十、大会结束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规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制订本次股东会规则如下:
一、会议出席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股东,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5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6月22日);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股东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会议期间各位股东应配合股东会主持人和工作人员的工作,遵守股东会的秩序。
四、现场会议安排股东发言。股东要求在股东会上发言的,应在会议召开前向股东会秘书处登记,经主持人安排后,依次到会议发言席发言。安排发言一般不超过五分钟。会议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发言。股东若有书面提问,可到股东会秘书处填写《股东意见征询表》后,在“与股东交流”议程前,由工作人员集中交主持人。
五、现场会议采用投票表决。每张表决票经投票者签字并且股权数和股东账号符合登记规定,股东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择打勾,且表决票上盖有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公章,即被视为有效。
六、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秘书处2026年6月30日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5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纵深推进“十四五”规划之关键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市场环境与内部改革发展任务,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实履行战略决策、风险监督、规范治理、股东权益维护核心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与管理团队的努力下,扎实推动公司经营平稳运行、转型稳步推进、治理持续规范,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经营管理总体情况
2025年,公司围绕“增信心谋转型、练内功重合规、强平台提质效”年度工作主线,实施“目标-任务-举措”清单化管理,各业务板块精准施策、协同发力,主要经营指标符合预期,战略转型初见成效,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一)经营业绩平稳运行,各项业务板块有序推进
1、汽车贸易业务
坚持稳健经营,持续推进新车多媒体营销,沪东、沪通、名爵等主体拓展新媒体矩阵,依托商政补贴促进销量提升;二手车业务优化营商环境,累计完成批量业务95批次,占市场交易总量40%;售后业务通过续保粘性捆绑、定向优惠等举措有效提升产值。全年实现营收11.47亿元、售后产值11,934.39万元;受分销业务下滑及经营场地调整影响,新车销售额、售后产值同比均有所下降。
2、有色交易中心业务
发挥半马苏河有色金属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的平台功能与品牌优势,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为平台交易额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全年平台交易额(不含税)58.45亿元,完成预算指标153.82%;服务性收入(不含税)115.14万元,完成预算59.66%;新增交易客户18家。集聚区联动属地政府开展精准招商,全年引进企业21家,租赁面积845平方米,园区运营质量和集聚效应持续提升。
3、物流与仓储业务
延续“南材北运”业务优势,不断拓展货物品类和业务规模,物流码头过驳量逆势增长;车运过驳、出入库业务高效运转。乾通投资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2,434.70万元,
其中供应链业务32,267万元;利润总额2,849.71万元、净利润2,172.46万元,完成吞吐量371万吨。仓储板块坚持灵活租赁、提质增效,全年实现资产经营收入5,017.3万元,完成预算106%,南大路、杨浦等分公司出租率与经营效益稳步提升。
4、化轻染料业务强化渠道拓展与线上线下协同,线上平台销售额194万元,同比增长19.8%;深化与品牌供应商合作,开发新颜料品种10余个,拓展新客户64家,高毛利产品占比与客户质量持续优化。晶通化学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402.02万元、利润总额356.85万元、净利润299.51万元,业务结构与盈利水平持续改善。
(二)市场拓展精准发力,培育增长新动能汽车板块优化新能源品牌网络布局,成功获得SMART品牌授权,成为上汽大众总部电商合作伙伴,开辟抖音直播带货新赛道;二手车自营业务实现营收进表突破,批量租赁车、出租车交付获行业认可。全年完成二手车全年交易量(含金山)85,095辆、交易额(含金山)80.75亿元。共和新路3200号、真大路570号、真大路476号重点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同步开展招商与前期改建工作。
仓储物流延伸服务链条,拓展盘螺等新业务,新增销售额60,000万元,全年承运货物超4万吨,运营效率与服务能力同步提升。
化轻板块以新品开发、新客拓展为抓手,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与盈利稳定性。
(三)改革提质不断推进,内部活力有效激发
汽车板块推进数字化服务升级,基层单位经营效能稳步提升,客户转介绍率、车辆检测量同比改善。有色交易中心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完善餐饮、维修等配套服务,服务相应及时、好评率达99%。仓储物流推进园区转型升级与资产盘活,南大路、杨浦等分公司出租率与收入双增长,存量资产价值充分释放,出租率与收益率稳步提升。
(四)创新项目落地见效,数字赋能加速推进
有色交易中心建成数据中台,“货融通”1.0完成三大场景原型系统开发,实现贸易数据化、数据要素化、价格指数化。仓储物流与高校合作推进作业标准化项目,荣获上海市质量品牌故事大赛创新案例三等奖;自主开单率100%,数字化管理全覆盖。危化市场“数智楼宇”项目成效显著,吸引近300户企业入驻,占静安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总数约80%,实现存量资产效益最大化。
(五)降本增效精准落地,运营成本有效管控
公司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全面推进降本增效。汽车板块因企施策、堵住利润“止血点”;有色交易中心积极争取政策扶持节税52.88万元、仓储物流严控各项支出,费用同比下降14%;化轻业务细化费用管控,全链条降本增效成效显著。
(六)总部管理协同强化,治理效能持续提升
董事会牵头统筹总部集约管理、资金统筹、人才建设、审计风控、合规法治、信息披露等工作,全面提升管控与赋能效能:
1.资金与项目管理:公司加强资金集约管控,做好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财务费用较同期下降。
2.人才队伍建设:围绕公司战略规划,优化队伍结构、完善选用机制、强化综合评价,加快梯队人才储备与能力提升。
3.内控与风险管控:深化专项审计监督,案件结案率100%,挽损率86.6%,全年无重大风险事件。
4.安全管理:持续强化安全生产与网络安全保障,全年安全投入521万元,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依法召开会议,科学决策重大事项
按期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经营计划、投资项目、财务预决算、制度修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会议运作规范透明,相关决议及公告均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
(二)落实执行股东大会决议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2、依规推进控股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融资担保、与百联集团财务责任有限公司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等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执行情况已及时披露;
3、完成《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共和新路3550号二期地块土地收储补偿及搬迁工作按协议约定推进,报告期内公司收到补偿款3,559.76万元。
5、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议案均已圆满执行。
(三)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勤勉尽责、有效履职
1、独立董事履职
独立董事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全面关注公司经营与规范运作,按时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在关联交易、土地收储、财务规范等方面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各项议案均审慎同意,无弃权或反对情形。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
?审计委员会做好审计机构选聘、定期报告编制、内控监督及财务负责人聘任监督等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薪酬审核;
?提名委员会严格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履行提名职责;
?战略委员会审议ESG报告实质性议题,为公司长期发展提供战略建议。
(四)信息披露规范透明,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序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公平权。持续畅通投资者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切实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与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公司治理与合规体系持续完善
公司坚持党建引领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构建三级管理架构,完善合规风险“三张清单”,健全重点领域风险监测与预警机制,持续优化制度流程、强化内控监督、传播合规文化。全年无重大合规风险、重大安全事故及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公司治理与合规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三、2026年工作展望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的关键之年。董事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聚焦提质增效、产业优化、合规风控、管理升级,持续深化改革、强化创新、严守底线、提升效益,全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以扎实业绩回报全体股东的信任与支持。
以上报告,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2025年度公司不作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情况如下: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不进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本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报表)为29,150,737.95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29,150,737.9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32,175,107.99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103,024,370.04元。
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34,086,029.3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0元,当年可供分配利润34,086,029.39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733,039,882.47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98,953,853.08元。
鉴于本年度实现盈利,但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为负,根据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不作分配。
本年度亦不作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9,150,737.95 | 50,537,393.21 | 140,012,045.25 |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98,953,853.08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3,233,392.14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是 |
| 现金分红比例(%) | 0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是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5年度不进行分配利润的情况说明2025年度,本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150,737.95元,2025年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98,953,853.0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2025年度公司不作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30日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三)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健全公司治理体系,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响应并全面落实国家最新监管政策对上市公司薪酬管理的指导精神,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指引的最新要求,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全面规范,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进一步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且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薪酬水平与公司规模、业绩及市场竞争力相匹配原则;
(二)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三)薪酬机制与长期发展相结合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
(五)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应当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三章薪酬构成与确定第六条公司专职董事长在公司领取薪酬,按本办法实施薪酬管理。第七条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按照其具体任职岗位实施薪酬管理,公司不发放董事津贴。第八条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准。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第九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分为年薪和中长期激励两部分,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第十条除上述薪酬结构外,不再设置其他薪酬项目。第十一条除因纳入工资发放的履职待遇等补贴外,不发放其他货币性收入。
第四章薪酬发放与标准
第十二条基本年薪是按月发放的收入,根据所任岗位的岗位层级、岗位价值、行业水平等因素确定。基本年薪占比一般为年薪标准的40%。
第十三条绩效年薪是与公司年度业绩表现、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联的收入,经考核后,于次年起分三年递延支付,绩效年薪不得在考核年度内预发。
第十四条中长期激励是与公司任期业绩表现、个人任期考核结果相关联的收入,经任期综合考核后,于任期结束次年起分三年递延支付。各类股权激励及其他专项激励核发条件和发放进度,在符合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根据行业薪酬和岗位价值,结合公司规模、经营业绩和职工工资增长幅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原则上一个任期校准更新一次。
第五章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六条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七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嫌违反规定,以及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应当按照公司或有关部门的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相应的薪酬处理,薪酬处理方式包括暂扣、扣减、追索扣回已支付的薪酬以及止付未支付薪酬等。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采取留置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停止支付其在此期间薪酬,根据处理结果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其薪酬。
第十九条薪酬追索扣回规定适用于在职、调(转)任、辞职、退休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四)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和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薪酬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薪酬 |
| 宁斌 | 董事长 | 121.82 | 否 |
| 许伟 | 董事、总经理 | 107.92 | 否 |
| 李劲彪 | 董事 | 0 | 是 |
| 任波 | 董事 | 0 | 是 |
| 郑斌 | 董事、副总经理 | 94.17 | 否 |
| 张齐 | 职工代表董事 | 86.95 | 否 |
| 金小野 | 独立董事 | 7 | 否 |
| 王怀芳 | 独立董事 | 7 | 否 |
| 罗丹 | 独立董事 | 7 | 否 |
| 魏卿(2025年1月离职) | 董事 | 0 | 是 |
注:1、董事许伟先生、董事郑斌先生不以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按照其担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领取薪酬。
2、职工代表董事张齐先生,不以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党内具体岗位职能,按党建工作责任制相关考核评价办法领取薪酬。
3、上述董事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专职董事长:薪酬构成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
基本年薪:按月发放,占年薪标准的40%;绩效年薪:根据公司2026年度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结合董事长2026年度个人履职表现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年薪;
任期激励:根据公司2024-2026年度任期经营业绩完成情况,结合董事长个人2024-2026年度任期履职表现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发放任期激励。
2、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执行。
3、在公司担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岗位对应的薪酬标准及考核办法执行。
4、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及董事津贴。
5、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内部管理相关规定领取履职待遇和享受职工福利,所有货币性收入纳入工资发放。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2026年度津贴标准为税前人民币7万元/人/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五)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因开展经营业务需要,保障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2026年度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汽车”)等合并报表范围内8家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请本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9,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无反担保。百联汽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3.66%,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其余由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共同担保。
担保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截至2026年3月31日) | 融资金融机构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 ||||||||||
|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 ||||||||||
| 本公司 | 上海百联沪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81.59% | 5050 |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 10000 | 8.09% |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 否 | 无 |
| 本公司 | 上海百联沪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81.59% | 0 | 交通银行上海黄浦支行 | 5000 | 4.05% | 否 | 无 | |
| 本公司 | 上海百联沪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81.59% | 0 |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 7000 | 5.66% | 否 | 无 | |
| 本公司 | 上海百联沪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00% | 81.59% | 0 | 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4.05% | 否 | 无 | |
| 百联汽车 | 上海百联联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1% | 70.49% | 0 |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2000 | 1.62% | 否 | 无 | |
| 百联汽车 | 上海智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80% | 79.55% | 0 | 上海东正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4000 | 3.24% | 否 | 无 | |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 ||||||||||
| 本公司 | 百联汽车 | 96.34% | 67.08% | 480 |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 | 2000 | 1.62% |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 否 | 无 |
| 本公司 | 上海百联沪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48.44% | 0 |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 8000 | 6.47% | 否 | 无 | |
| 本公司 | 上海百联沪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48.44% | 1600 |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虹桥支行 | 4000 | 3.24% | 否 | 无 | |
| 本公司 | 上海百联沪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100% | 48.44% | 0 | 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000 | 4.05% | 否 | 无 | |
| 本公司 | 上海众天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4.95% | 0 |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 7000 | 5.66% | 否 | 无 | |
| 本公司 | 上海众天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4.95% | 0 | 上海农商银行普陀支行 | 10000 | 8.09% | 否 | 无 | |
| 本公司 | 上海众天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4.95% | 0 |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 | 5000 | 4.05% | 否 | 无 | |
| 本公司 | 上海飞凡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48% | 0 | 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 3000 | 2.43% | 否 | 无 | |
| 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协通百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0% | 66.77% | 1995.22 |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1.62% | 否 | 无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名称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人 | 百联汽车 | 控股子公司 | 本公司持股96.34% | 913101071321645175 |
| 法人 | 上海百联沪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百联汽车持股100% | 913101066840898934 |
| 法人 | 上海百联沪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百联汽车持股100% | 9131010659475719X0 |
| 法人 | 上海协通百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百联汽车持股50%(注) | 91310106789592057B |
| 法人 | 上海众天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百联汽车持股100% | 91310106MA7ATBG255 |
| 法人 | 上海飞凡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百联汽车持股100% | 91310106MA7B97L362 |
| 法人 | 上海百联联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百联汽车持股51% | 91310120MABU019Y2C |
| 法人 | 上海智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百联汽车持股80% | 91310120MAD818DWXA |
注:因其余股东签署了跟随百联汽车一致行动的协议,百联汽车获得100%表决权,纳入合并范围。
| 被担保人名称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资产净额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 百联汽车 | 83,389.45 | 55,944.59 | 27,444.86 | 570.98 | 78.31 | 83,023.71 | 55,657.15 | 27,366.55 | 2,522.99 | 1,707.99 |
| 上海百联沪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2,768.52 | 9,914.36 | 2,854.17 | 10,880.87 | -45.76 | 15,749.20 | 12,849.28 | 2,899.92 | 44,358.47 | 50.31 |
| 上海百联沪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8,076.16 | 4,512.61 | 3,563.55 | 3,292.16 | -257.74 | 7,411.67 | 3,590.37 | 3,821.30 | 17,339.66 | -1,826.54 |
| 上海协通百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1,231.53 | 8,472.25 | 2,759.28 | 7,351.95 | -29.01 | 8,389.95 | 5,601.65 | 2,788.29 | 30,276.21 | 107.06 |
| 上海众天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6,404.56 | 257.96 | 6,146.60 | 1,703.92 | -0.50 | 7,227.54 | 1,080.44 | 6,147.10 | 12,638.94 | 99.84 |
| 上海飞凡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5.72 | -3.63 | 239.35 | 21.83 | -8.32 | 251.40 | 3.73 | 247.67 | 210.29 | 45.54 |
| 上海百联联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528.64 | 317.33 | 211.31 | 120.13 | -29.85 | 478.33 | 337.17 | 141.16 | 564.93 | -221.36 |
| 上海智尚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1,585.28 | 1,173.03 | 412.25 | 861.63 | -43.73 | 2,229.16 | 1,773.19 | 455.97 | 14,223.55 | 148.2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将根据各担保对象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分批次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有关内容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或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系正常的商业行为,有利于被担保对象提高融资效率和日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公司利益。上述被担保对象中部分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且上述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已审慎判断上述被担保对象偿还债务的能力,本次担保总体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有完善的担保风险防范机制,从决策审批、总额控制、资产负债率管控等方面规范公司担保管理,防范担保风险。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且各控股子公司目前处于平稳的发展阶段,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担保风险可控。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96,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7.67%,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86,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亦无逾期担保数量。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六)
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存在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房地产租赁、仓储物流库房及设备使用等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劲彪、任波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市场化原则订立,租赁价格依据以前年度租赁费用并适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1 | 向关联人承租办公场地 | 百联集团 | 1685.07 | 1388.79 | / |
| 2 | 向关联人承租商铺 | 百联集团下属购物广场、购物中心等 | 1250 | 428.07 | 部分合同租金下调、合同提前终止,以及关联方以部分购物中心作为底层资产已发行REITs。 |
| 3 | 租用关联人的仓储库房 | 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 | 240 | 221.31 | / |
| 4 | 租用关联人提供的仓储设施设备 | 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4.95 | 34.95 | / |
| 5 | 向关联人出租办公场地 | 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 | / | 92.93 | 2023年已预计金额为3年协议期的总金额。2025年10月底双方结束租约。 |
| 上海迎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68.88 | 68.88 | / | ||
| 上海友谊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 / | 95 | 2023年已预计金额为3年协议期的总金额。2025年10月底双方结束租约。 | ||
| 6 | 其他 | 百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0 | 420.90 | 2025年7-12月关联方委托公司开展促消费联合营销活动支付服务费 |
| 合计 | 3278.90 | 2750.83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序号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6年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1 | 向关联人承租办公场地 | 百联集团 | 1877.09 | 0 | 1388.79 | / |
| 2 | 向关联人承租商铺 | 百联集团下属购物广场、购物中心等 | 250 | 71.64 | 428.07 | 租金下调、暂无计划续签 |
| 3 | 租用关联人的仓储库房 | 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 | 240 | 60 | 221.31 | / |
| 4 | 租用关联人提供的仓储设施设备 | 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34.95 | 0 | 34.95 | / |
| 5 | 其他 | 百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 | 800 | 0 | 420.90 | 2025年7-12月关联方委托公司开展促消费联合营销活动支付服务费420.90万元。2026年全年预计相关金额800万元。 |
| 合计 | 3202.04 | 131.64 | 2494.02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关联方 | 企业性质 | 注册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 1 | 百联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501号 | 濮韶华 | 10亿元 | 国有资产经营、资产重组、投资开发、国内贸易、生产资料、企业管理、房地产开发。 |
| 2 | 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市杨浦区民星路162号13幢305室 | 肖红光 | 7,000万元 | 金属材料及制品、矿产品(除专控)、机电设备、建筑材料等销售。 |
| 3 | 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中路133号 | 朱冰 | 5934万元 | 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日用百货、五金产品、服装服饰、金属材料、木材、机械电气设备、汽车零配件等零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 |
除上述所列关联方外,其他关联方主要为百联集团下属商业购物网点,包括但不
限于: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上海西郊百联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友谊南方商场有限公司等。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需要适时租用关联方购物商场内的商铺用于开设新能源汽车商场店和快闪店。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百联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48.10%的股份;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向关联人承租的购物广场、购物中心等均为百联集团所控制的企业,属于《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百联集团承租经营或办公场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百联集团上海物贸大厦有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服务贸易有限公司向百联集团承租位于上海市中山北路2550号、龙吴路5300弄3号等处房产,用途为经营、办公,房屋建筑面积共175,002.89平方米,租赁期限为1年,租金共计约为1877.09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百联汽车(及其下属子公司)向百联集团下属购物广场(或购物中心)承租商铺
根据2026年经营计划,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丰富的商业网点资源优势,进一步拓展新能源汽车销售网点的布局,根据经营需要适时在百联集团下属各大购物商场(或购物中心)内租用商铺开设新能源汽车商场店和快闪店。上海百联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承租购物广场(或购物中心)商铺,预计金额约250万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租用仓储库房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生产资料物流有限公司租用上海商业储运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联谊路205号内部分露天场所及行车、部分码头及辅助房,场地面积8970平方米、附属办公面积226平方米;用途为钢材存储、码头装卸等,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费用共计240万元,按季度结算支付。
4、公司控股子公司向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租用仓储设施设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乾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租用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位于上海市民星路162号地块内仓储库房、道路等,租赁期限为1年,租赁费用共计34.95万元,2026年末一次性支付。
5、为积极响应上海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的政策号召,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消费的相关工作,百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委托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百联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联合开展营销活动。2025年7-12月关联方开展营销活动支付服务费420.90万元,预计2026年相关金额为800万元。
(二)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价格均系依据以前年度费用并适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产及土地用于办公及开展销售、仓储物流等经营活动,该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开展和保持经营稳定,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联交易价格均系依据以前年度费用并适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关联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七)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宁斌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宁斌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把握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完善企业治理机制及运营体系建设、加强董事会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宁斌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史小龙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附:史小龙先生简历
史小龙先生,男,197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曾在中共上海市委督查室工作,曾任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经济运营部执行副总监、执行总监,经济运营部高级总监、规划发展部高级总监,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
史小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史小龙先生现任公司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除上述情况外,史小龙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
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上海物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八)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金小野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6年。同时,鉴于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公司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罗丹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金小野先生、王怀芳先生和罗丹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金小野先生、王怀芳先生和罗丹先生在任职期间的专业付出与宝贵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樊志强先生、刘凤元先生和钟世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之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附:
樊志强先生简历:
樊志强,男,196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综合事务部总经理、经济运营部总经理、安委办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刘凤元先生简历:
刘凤元,男,1970年12月出生,民进党,管理学博士,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曾任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副教授。
钟世虎先生简历:
钟世虎,男,1991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应用经济学博士,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原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审计专业博士生副导师、现代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发展研究院特聘研究员;SSCI期刊FrontiersinPublicHealth编辑部副主编;北大核心期刊《湖南师范大学自然科学学报》编辑部青年编委;CSSCI期刊《财政研究》《财政科学》高校通讯员。曾任原湖畔大学资深顾问。
樊志强先生、刘凤元先生和钟世虎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樊志强先生、刘凤元先生和钟世虎先生与本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