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世茂:世茂股份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41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问询函》所述问题的回复。鉴于本次《问询函》涉及事项需进一步补充及核查,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预计5个交易日内回复《问询函》,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