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世茂:世茂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目前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且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过30%,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公众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回购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拟用于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后续出售,未来减持期间自发布回购结果公告后12个月后起至36个月止。本次回购股份价格区间不高于人民币1.30元/股。若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30元/股,本次回购资金下限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资金上限人民币2亿元(含)分别进行测算,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用途 | 回购资金1亿元(含) | 回购资金2亿元(含) | 回购实施期限 | ||||
拟回购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 拟回购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资金总额(亿元)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76,923,077 | 2.05% | 1 | 153,846,154 | 4.10% | 2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
合计 | 76,923,077 | 2.05% | 1 | 153,846,154 | 4.10% | 2 |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30元/股(含)。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回购股份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5、对回购的股份进行出售;
6、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其他事项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