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世茂:世茂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5名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各项议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115的临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整改,同意公司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整改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除此之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116的临时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编号为临2023-117的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