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3: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2证券代码:400214 证券简称:世茂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收到日期:2024年6月20日生效日期:2024年6月20日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姓名/名称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照规定向管理人提供信息配合并支持计划管理人履行职责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中信信托-南京世茂希尔顿酒店资产支持专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项计划的原始权益人。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计划管理人中信信托多次向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问询抵押资产查封事项,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在相关抵押资产因其他案件纠纷已于2022年7月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未按照规定向管理人提供信息配合并支持计划管理人履行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和《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预计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预计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预计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预计该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识,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高度重视,加强对《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守法合规意识,杜绝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南京世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