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集团: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认真勤勉、尽职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年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官峰、曲颂、陆军荣,董事:顾海峰、汤雯5名成员组成。官峰为审计委员会主任。
二、审计委员会沟通及审阅事项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有2次沟通及审阅事项,具体如下:
1、2022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2021年年报审计师就年报预审中发现的重要事项进行了交流,并提出了指导意见。
2、2022年4月,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2021年年报审计师就2021年年报初步审计结果进行了交流沟通,对年报初稿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及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计工作的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独立性强,专业水准和人员素质较高,按计划完成了对本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2、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及时跟踪和监督,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3、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内控工作小组按计划编制完成了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并定期更新相关内容。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三、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认真高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审计委员会将更加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上海益民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