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关于高管调整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新华传媒(600825)公司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调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管调整的议案》,同意聘任陈榕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唐莉娜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陈榕先生和唐莉娜女士任期同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公司独立董事王悦女士、钱翊樑先生和袁华刚先生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目前唐莉娜女士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简历)

1、陈榕,男,1980年4月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挂职锻炼),上海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陈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2、唐莉娜,女,1977年2月生,中共党员,1997年7月参加工作,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曾任上海新华发行集团西区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上海新华发行集团党群工作部工会干事,上海新华发行集团行政中心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工代表监事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会副主席。

唐莉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