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传媒:关于参投基金退出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投基金退出部分投资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情况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上海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文化基金”)投资2亿元人民币,成为其有限合伙人。详见公司于2011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3)。
文化基金成立于2012年9月3日,其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基金编号为:SD3275,备案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基金管理人为海通创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退出部分投资项目情况
近日,文化基金退出了上海炫动传播有限公司和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对退出所得进行了分配,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分配金额7,524,487.77元,扣除对应的成本等22,810,191.35元后,公司需确认投资损失15,285,703.58元。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此次文化基金项目退出投资损失15,285,703.58元将确认为2024年度损益,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且基金后续运营收益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