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2月19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关联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即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5,20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58,662.06万元的4.24%。
本议案于2023年12月21日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张铮、李益峰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2023-042”号)。
二、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相关制度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同意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予以重新编制。同时,同意新增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制度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浩兰生会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