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3年12月19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因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服务费用等,交易内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鉴于以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3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