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法人采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承租支付租金等,是充分利用关联法人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实现公司股东权益最大化,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相关关联交易事项价格公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海歌、吕勇、张敏
2024年3月22日
(本页为“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李海歌----
吕勇----
张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