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生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4年3月19日以微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在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范围且交易价格公允,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鉴于以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张铮、李益峰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浩兰生会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