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同泰: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6月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时批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权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权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