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股网  2024-03-09  香溢融通(600830)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830 公司简称:香溢融通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浙江香溢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浙江香溢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金联有限公司、香溢融通(浙江)投资有限公司、浙江香溢元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香溢德旗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香溢典当有限公司、宁波海曙香溢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8.04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84.54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信息系统、资金活动、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典当业务、担保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特殊资产业务、投资业务等类金融业务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按财务报表的错报(包括潜在错报)1、金额≥利润总额的5%;2、金额≥资产总额的3%;3、金额≥收入总额的1%。1、利润总额的3%≦金额﹤利润总额的5%; 2、资产总额的0.5%≦金额﹤资产总额的3%; 3、收入总额的0.5%≦金额﹤收入总额的的1%。1、金额﹤利润总额的3%; 2、金额﹤资产总额的0.5%; 3、金额﹤收入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经监管部门认定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3、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发现; 4、已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在经过合理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错报,错报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 2、以往已出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按期整改。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经济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金额﹤资产总额的1%金额﹤资产总额的0.5%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重要投资、重要资产处置未经合理程序或授权,造成重大损失的;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重大损失的; (3)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导致公司受到政府或监督部门处罚; (4)内控自评中的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未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1)重要投资、重要资产处置未经合理程序或授权,造成较大损失的; (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造成较大损失的; (3)内控自评中的重要内部控制缺陷未得到整改; (4)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经自我评价,对内部控制运行中存在的个别一般缺陷,如准入尽职调查待更全面细致,贷后管理有待加强落实,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门和分子公司落实了整改,不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上一年度的一般内控缺陷进行了积极整改,进一步加强了部分业务操作要点的执行。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在上一年不断完善内控体系的基础上,本年度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和内控运行的实际情况,持续优化制度建设,多部门多维度地新增或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内部管理的制度基础。持续加强审计监督,对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明确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加强跟踪整改落实,有效保障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

下一年改进方向:

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仍需持续不懈地完善内控体系,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健全风险识别和评估体系,进一步梳理主要风险点和关键控制点,扎实做好内控缺陷的揭示和整改工作一体推进,推动落实各方整改责任,加强考核奖惩、追责问责等一系列措施,以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来推进公司治理的不断深化。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邵松长先生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