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10 日召 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本次修订情况如下:
2025 年修订版 2026 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为代表公司
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产生。
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
辞任之日起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六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四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四十一条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一百四十一条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
由3 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 名董事组成,为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预算与
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预算与
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十二章附则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二百一十五条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
第二百一十五条本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
过之日起施行。2023 年9 月20 日股东会决
之日起施行。2025 年12 月12 日股东会决
议生效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议生效的《公司章程》同时废止。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未修订条款不作一一对照。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在经审 议通过后由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