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网络: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4-25  广电网络(600831)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00831 公司简称:广电网络转债代码:110044 转债简称:广电转债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公司2023年度未实现盈利,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未来发展规划、资金需求以及行业状况等因素,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广电网络60083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杨莎李立
办公地址西安曲江新区曲江行政商务区曲江首座大厦西安曲江新区曲江行政商务区曲江首座大厦
电话(029)89128233、87991258(029)89313351、87991255
电子信箱600831@china.com600831@china.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按照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有线电视网络是党的重要宣传思想文化阵地,是国家的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是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战略性资源,行业发展主要受国家政策、产业规划、行业制度等的影响。根据同一行政区域只能设立一个区域性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的行业管理要求,公司是陕西省内唯一合法的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与省外广电同行业公司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但随着行业、市场、政策、技术等环境的深刻变化,IPTV、互联网电视等多种视频收看方式的出现,以及用户收视习惯的改变,公司与各地广电同行业公司都同样面临来自电信运营商、互联网视频服务

商等的激烈竞争,迫使广电运营行业必须加快转型。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截至2023年末,全国有线电视实际用户2.02亿户,其中有线数字电视实际用户1.93亿户。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通信业统计公报》,2023年IPTV用户稳步增加,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发展IPTV用户总数达4.01亿户,全年净增2,058万户。2019年6月,中国广电代表广电行业获得5G牌照。2020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中宣部等九部委《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发展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全国一网主体中国广电股份成立,广电全国一网、统一运营管理的大格局基本形成,行业协同、业务融合、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与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2023年,中国广电牢牢把握广电行业“二三四”工作定位(其中,“二”是统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两大业务;“三”是坚持广电三大属性:意识形态属性、公共服务属性、技术产业属性;“四”是把握提供广电业务的四个层次:广播电视网、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OTT)和完全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供视听内容),贯彻“谋战略、展形象、打基础、强管理、重发展”十五字方针,圆满完成全年重要保障期间安全播出和主题宣传任务;高质量推进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治理第一阶段工作,有线电视开机广告全面取消、基本实现开机看直播,有线电视收费包压减72%、加强优质免费内容供给、上线“重温经典”免费专区,有效促进用户回流、收视增长;创新打造全国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建设一体化发展模式;开通上线固定语音业务网、互联网骨干网(CBNET)、内容集成播控平台三大全国性基础业务网络平台,基础能力实现重大升级;5G移动用户、固移融合用户快速规模增长,广电5G用户突破2,300万;全国广电网络“1+4”运营管理格局(打造一体化管理网+建设广电5G业务网、全国互联网骨干网、固定语音业务网、内容集成播控平台)基本形成。(数据来源:根据公开资料整理)

(一)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区域性运营商,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陕西省范围内。近年来,公司以智慧新广电为方向,加快由传统有线电视运营商向融合媒体运营商转型,形成了全媒体、多网络、综合性的业务体系和“有线+5G”融合发展新格局。目前,对家庭、酒店等大众客户,公司通过有线、OTT、DVB+OTT、无线、户户通、5G等方式提供高标清数字电视、4K超高清电视、付费电视频道等直播业务产品,时移回看、互动点播、增值应用、互联网视频等互动增值业务产品,大带宽数据业务产品,5G语音通话、移动互联网等移动业务产品,以及数字家庭、智慧酒店等业务产品;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团客户,除上述业务产品外,还可以提供专网专线、视频监控、5G行业应用、物联网、应急广播、系统集成、融合媒体、平安社区、智慧系列、乡村振兴、新基建等业务产品。

(二)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向广大用户提供广播电视传输、数字电视增值应用、互联网接入、广电5G通讯、平台建设运营、工程施工及商品销售等业务获得收入,盈利模式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如下:

(1)视频业务收入。通过有线、OTT、DVB+OTT、无线、户户通等方式向陕西省内用户提供电视节目收视、视频点播、时移回看、互动增值等业务,收取电视收视费,获得电视收视业务收入;通过向陕西省内新入网的有线电视用户提供有线电视安装服务,收取有线电视入户工本材料费,

获得安装工料费收入;通过向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及有全国落地牌照的购物频道等提供在陕西省有线电视网络内的落地传输服务,收取落地费,获得卫视落地费收入。

(2)数据业务收入。通过向陕西省内客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收取有线宽带使用费。主要包括向大众客户提供宽带接入服务收取的数据宽带业务收入和向集团客户提供专线接入、虚拟专网、视频监控等服务收取的专网专线业务收入。

(3)平台建设、工程施工及商品销售收入。通过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团客户提供平台建设、工程施工、系统集成等服务,获得项目建设、施工、商品销售类业务收入。部分项目,例如雪亮工程、融媒体等项目,在公司承担建设任务、建设完成之后由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维护或提供线路租赁等长期持续服务,获得数据传输、运维服务等运营服务类业务收入。

(4)5G通讯业务收入。主要通过向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用户提供5G通讯、物联网等服务,获取通讯服务费收入。目前,公司5G业务与中广电移动合作开展,向用户提供单移业务、固移融合套餐,以及5G物联网卡、5G行业应用等业务。

2.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实体和电子两类渠道销售推广公司业务产品。实体渠道主要包括:一是遍布全省159家广电网络实体营业厅;二是企业、社区、物业、银行等合作方渠道,特别是2023年发展了5G业务社会代理渠道;三是深耕网格管理,通过全省1,473个网格单元,采取小区路演地推,网格经理上门、电话、微信推广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全面周到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四是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团客户,安排专门团队或客户经理进行销售推广,做到专职对接、一站服务。电子渠道主要包括网上营业厅、微信营业厅、电视营业厅、支付宝生活缴费、银行代收代缴费等。公司结合用户消费习惯、缴费习惯改变,不断加强线上渠道建设,完善线上服务功能,帮助用户轻松便捷实现在线产品订购、账户充值等功能,电子渠道销售占比逐步提升。随着广电5G开网运营,中国广电手机应用、网上营业厅、小程序也能办理广电5G业务。

3.服务模式

公司建立省、市、县三级客户服务工作体系。公司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建立完善全省客服流程、规范和标准,对分支机构客服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分(子)公司、直属公司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落实所属地市本级客服具体工作并指导监督下属支公司客服工作;支公司客户服务部主要负责所属县区本级业务受理、上门安装、维护维修等具体客服工作。公司客户服务部下设全省客服统一呼叫中心,通过全省统一客服电话96766为广大用户提供7×24小时业务咨询、业务受理、故障报修、投诉建议等“一站式”服务,并接入中国广电10099服务热线,不断提升通讯业务服务能力。“陕西广电网络”微信公众号提供在线客服、新装预约、故障报修、产品订购、账户充值等服务功能。2023年,公司落实“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理念,以接待客户热心、介绍产品诚心、办理业务细心、首问负责尽心、解答问题耐心、听取意见虚心、敬老爱残暖心、便捷服务省心、快速响应安心、客户体验舒心“十心服务”专项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效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2022年本年比上年增减(%)2021年
调整后调整前
总资产11,647,289,720.2911,462,302,623.9311,627,322,548.781.6110,168,212,003.7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30,487,599.053,768,682,895.813,792,386,716.45-16.933,783,080,359.91
营业收入2,308,496,006.272,998,888,850.762,998,888,850.76-23.023,005,075,913.26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2,298,373,958.752,985,103,621.462,985,103,621.46-23.012,981,901,808.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342,247.909,945,501.6033,661,471.20-63,871,204.3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47,916,614.14-12,151,187.24-14,591,021.18-38,996,743.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6,517,229.63199,466,864.84199,467,634.84-31.56120,077,790.4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150.260.89减少18.41个百分点1.6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8150.01400.0474-0.089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88150.01380.0467-0.0886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616,863,585.17665,297,577.01489,600,235.68536,734,608.4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485,198.7412,621,001.92-72,874,206.88-573,574,241.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541,015.801,422,902.05-75,130,123.08-580,750,408.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346,118.42181,884,306.66-155,060,625.1493,347,429.6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49,94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52,06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0207,590,64829.2200国有法人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1,390,50018,136,4522.5500国有法人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09,413,4721.3200国有法人
乔海水169,9009,398,8971.3200境内自然人
刘自林1,208,1006,597,1000.9300境内自然人
西安黄河机器制造有限公司04,985,4730.7000国有法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65,8754,879,2830.6900国有法人
UBSAG-482,4123,536,7400.5000境外法人
赖雪勇611,2003,000,0000.4200境内自然人
万武光-2,9002,750,3000.3900境内自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第一名股东广电融媒体集团与其他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是一致行动人;2、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08亿元,同比下降23.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6亿元,同比由盈转亏。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受行业变化、竞争加剧、提速降费、续费下降等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尤其是有线电视收视、数据传输、卫视落地等业务收入下降较多,而营业成本中固定资产折旧、网络运行维护等固定成本占比较高且具有一定刚性;二是由于政企业务发展,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大,因应收账款回收缓慢、账龄增长,坏账计提比例提高,造成信用减值损失增加;三是为满足新业务发展和日常运营需要,债务融资规模持续增大,造成财务费用增加;四是部分子公司亏损增加。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