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广网: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议题一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4年6月27日到期兑付并摘牌,转股期累计转股105,979,303股。其中,2023年三季度末至到期摘牌累计转股432,352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710,514,640股增加至710,946,992股,为此,对《公司章程》第六、二十条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对照如下:
原《公司章程》 | 修订的《公司章程》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514,640元。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10,946,992元。 ……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10,514,640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10,946,992股,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版)》已于2024年12月1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
议题二
关于改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4年11月,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年审工作以及尚未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担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等实际情况,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确定通过第三方招标公司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公开选聘结果,公司拟变更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不再续聘天职国际,改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兴华所)担任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拟
按照招标成交价格确定为12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5万元,降幅3.85%。公司已就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天职国际进行了沟通。因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有关沟通及配合工作。中兴华所基本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设有包括陕西分所在内共计39个分支机构。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中兴华所在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8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96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89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85828.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40091.3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39.59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24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15,791.1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1,468.42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2)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结案。
(3)诚信记录
中兴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所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
以上结案和行政处罚等事项对事务所业务没有影响,不涉及本项目安排的执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瑞金,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4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洋,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和多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邹品爱,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2024年1月起在中兴华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和签署多家上市公司、新三板等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
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请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