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2023年9月6日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
规定,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全体人员遵守:
1、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享有按秩序发言、咨询、表决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后的15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表。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主要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
5、会议对每一个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期间休会,不安排发言。 6、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并在“股东签名处”签名。若在表决栏中多选或未做选择的,视为该投票权无效。
7、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对扰乱会议秩序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8、本次股东大会禁止录音、录像、直播。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9月6日(周三)14:30会议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上海大众大厦21楼
一、 报告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二、 审议议案
1、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 股东代表发言
四、 解答股东提问
五、 大会表决
六、 宣布表决结果
七、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 宣布大会结束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6日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目录
序号 | 议案内容 | 页码 |
1 |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5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1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企业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如下:
一、注册金额
注册金额:在审批通过的33个月内,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含12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使用。
二、发行规模
发行规模:拟在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部发行。
三、期限
发行期限:每期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对超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上限进行调整,则发行最长期限相应调整。
四、发行对象
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五、发行利率
发行利率: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利率将以银行间市场价为基础,视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及资金市场供求关系确定,但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可获得银行贷款利率。
六、募集资金用途
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使用,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及置换存量贷款。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33个月。
八、对经营层的授权事项
授权经营层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确定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批次结构、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和监管机构的进一步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规模及相关发行方案进行调整等。
本议案经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特此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