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通地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18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施俊明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2024年中期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事先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8张,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4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4-028)以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36)。
因此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预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所处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拟定,符合各项法律法规规定,重视对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编号:临2024-051)。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