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目录
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1
二、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
三、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3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本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特制定本注意事项。
1、本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2、本次大会公司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3、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4、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5、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发言,应事先向大会秘书处登记,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按登记的先后顺序依次上台发言。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安排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发言。每一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超过三分钟。在进行大会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
6、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大会的普通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大会的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大会的关联交易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7、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主持人 庄华 董事长
序号 内 容
1 宣布股东大会注意事项、介绍股东大会议程2 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股份数、会议开幕3 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4 集中回答股东提问5 对会议报告和议案现场投票表决6 上传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后宣布表决结果7 宣读法律意见书8 宣布会议闭幕
关于改聘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3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曾收到行业主管部门对两名从业人员给予的行政处罚一次。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两次,涉及五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交易所对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前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倩女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汽车和房地产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费凡先生,现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所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负责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H股上市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生物医药等行业;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医药制造业。
签字注册会计师:姚鲁斌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3年开始从事审计相关业务服务,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拟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服务多家国有企业、A股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电气设备制造业、锂电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等行业;近三年未签署/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是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公司2023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的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98.9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为人民币240.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为人民币58万元。基于2023年度的审计服务范围,公司2024年度改聘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费用不高于2023年度。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10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普华永道中天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近期公开信息,并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及对未来审计服务的需求,拟改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提议股东大会改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