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安永华明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截至 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 251 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 2024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 500 人。
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 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公司认为安永华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