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连3: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证券代码:400226 证券简称:易连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柏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光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方明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冬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曹雪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9月20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志刚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大恒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事、监事人员履历
方明哲先生:男,汉族,1991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曾任南通市华港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主管、销售经理、销售总监。现任公司市场部经理助理。
李冬宇先生:男,汉族,1996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现任宁波谦谦德合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公司内控法务部经理助理,2024年2月起担任公司部分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职务。
曹雪女士:女,汉族,198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民信托有限公司高级业务经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经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现任呈升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大恒先生:男,汉族,1987年8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在读。现任上海苓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任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第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第十五次临时监事会决议。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