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连3:关于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400226 证券简称:易连3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网站获悉,公司部分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行政处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相关文书的全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25年1月20日
生效日期:2024年12月30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王爱红 | 其他 | 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赵宏光 | 其他 |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 |
许轼 | 其他 | 时任董事会秘书 |
赖洪波 | 其他 | 时任总经理 |
杨光 | 其他 | 时任财务总监 |
李斯 | 其他 | 时任监事、资金管理部经理 |
俞敏 | 其他 | 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独立董事 |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李斯作为公司时任监事、资金管理部经理,参与大宗商品贸易资金事项,知悉大宗商品贸易模式,仍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是2021年和2022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俞敏作为公司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知悉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年审会计师因大宗商品贸易穿透核査问题辞任,且知悉上海易连自2020年9月起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俞敏在签署确认年度报告中未勤勉尽责,是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二)处罚依据及结果: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相关当事人均已离职,因此行政处罚对公司经营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相关当事人均已离职,因此行政处罚对公司财务方面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项及时整改并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规范,加强业务关键环节管理,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整体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4】57号、58号、59号、60号、61号、63号、64号)。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