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九百: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本部(上海市北京西路669号14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薇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本次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发生。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关于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及相关事项基于公司经营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