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19  四川长虹(60083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9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3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伟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参照公司董事会下属提名委员会对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结果及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建议,会议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同意向股东大会推荐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段恩传先生、侯宗太先生及何龙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曲庆先生、王新先生及颜锦江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进一步发挥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支持及监督作用,考虑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和应承担的责任,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会议同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定为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税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超过半数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曲庆先生、王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6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对“党建入章”的有关要求,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比表》修订本公司章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3-094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独立董事制度体系,促进独立董事发挥应有的作用,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会议同意公司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临2023-094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9日

附件: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柳江:男,1969年4月生,中共党员,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成都理工大学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工学硕士。曾任四川九洲电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车间党支部书记、主任,绵阳市招商局招商处处长、副局长,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江油市委副书记、市长,绵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柳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衡国钰: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南师范大学化学专业本科毕业,理学学士。曾任四川省绵阳市招商局招商处副处长、处长,四川省绵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招商引资服务科科长、综合科科长,四川省绵阳市委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四川省绵阳市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四川省绵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四川省绵阳市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截至公告披露日,衡国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杨金:男,1977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本公司保山销售分公司业务经理,太原销售分公司榆次工作站站长,梅河口销售分公司、长春销售分公司总经理,长虹多媒体公司LCD产品部部长,华南经营中心、合肥销售分公司总经理,长虹多媒体公司海外营销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长虹多媒体公司副总经理,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杨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段恩传:男,1976年2月生,中共党员,南京理工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曾任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高频市场部部长、高频产业经理、副总经理兼零部件SBU市场协同部部长,四川爱联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段恩传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侯宗太: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毕业,工学学士。曾任本公司规划处科长、副处长、董事、副总经理,四川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软件设计师,深圳莱茵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长虹多媒体产业集团副总经理。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兼流程数据创新部部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侯宗太先生持有本公司456,454股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

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何龙:男,1985年1月生,中共党员,复旦大学理学博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长虹激光显示科技公司光机所所长、副总经理,长虹北美研发中心副总经理,本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截至公告披露日,何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曲庆:男,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清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行为专业博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等职,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截至公告披露日,曲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王新:男,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博士、注册会计师。入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后备人选、四川省高端会计人才,担任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欧洲会计学会会员、亚洲金融学会会员。曾任中铁二局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处长、国际教育学院院长,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披露日,王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颜锦江: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曾任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县委副书记(挂职)、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副教授、南洋理工大学彩虹访问学者、四川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兼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大学资产管理处处长。

截至公告披露日,颜锦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机关及其他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