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4-008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四川省绵阳市虹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虹欢科技”)、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华信产”),上述被担保人均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四川长虹”)下属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虹欢科技提供一笔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含本次担保,下同);向戴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戴尔”)出具了《保证书变更确认函》,并由戴尔接受并同意,将原保证书内保证义务总额由16亿元调整为12亿元,公司已实际为佳华信产及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资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11,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公司为虹欢科技提供担保无反担保;为佳华信产提供担保,由佳华信产用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3.26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代偿款16,310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16,290万元。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保证人虹欢科技、佳华信产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
负债率均超过70%;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本公告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月,公司签订担保协议情况如下:
2024年1月2日,为支持虹欢科技发展,公司与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京东方向虹欢科技供应液晶显示面板等签署的一系列订单产生的交易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尚未支付的订单款项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两年,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2024年1月29日,因业务规模缩小,经佳华信产与戴尔协商一致,公司向戴尔出具了《保证书变更确认函》,并由戴尔接受并同意,将原保证书内保证义务总额由16亿元调整为12亿元。根据《保证书》及《保证书变更确认函》约定,公司为佳华信产作为经销商向戴尔采购货物或服务产生的相关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书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并保持持续完全有效直至所有保证义务最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本次担保由佳华信产用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虹欢科技提供不超过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佳华信产提供不超过251,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佳华信产及下属子公司、佳华资讯共用额度,下同)。担保额度有效期均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4日、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媒体披露的《四川长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3-086号)、《四川长虹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3-088号)、《四川长虹2023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23-098号)。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前公司对虹欢科技的担保余额为20,000万元,本次担保协议签订后担保余额为50,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0元;本次保证义务调整前公司对佳华信产的担保余额为251,000万元,本次保证义务调整后担保余额为211,000万元,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因公司担保发生频次较高,逐笔披露不便,且均在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发生,因此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虹欢科技
基本法人信息 | |||
公司名称 | 四川省绵阳市虹欢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11年1月5日 |
法定代表人 | 王光全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6567620948K | ||
注册地址 | 绵阳高新区长虹商贸中心 | ||
主要办公地点 | 绵阳高新区长虹商贸中心 | ||
主营业务 | 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电子产品销售、显示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纸制品销售、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等 |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5%的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长虹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5%股权 | ||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指标情况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8,034,363.07 | 712,145,576.02 | |
负债总额 | 15,219,389.98 | 698,538,671.40 | |
资产负债率 | 54.29% | 98.09% | |
净资产 | 12,814,973.09 | 13,606,904.62 |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494,536,901.51 | 1,944,383,644.77 | |
净利润 | 2,818,885.42 | 791,931.53 |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
无 | |||
失信惩戒情况 |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
(二)佳华信产
基本法人信息 | |||
公司名称 | 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4年10月13日 |
法定代表人 | 祝剑秋 | 注册资本 | 4亿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7007672602545 |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绵阳市九州大道中段科技城创新中心2号楼 | ||
主要办公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8区26号楼北京长虹科技大厦 | ||
主营业务 | 计算机软件、硬件及配件、电子及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系统集成、安装、维护及相关的技术等 | ||
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之下属全资子公司港虹实业有限公司、WIDE MIRACLE LIMITED 分别持有该公司90%、10%的股权 | ||
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指标情况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0,484,802,948.18 | 9,240,313,275.29 | |
负债总额 | 8,296,318,091.02 | 6,872,829,085.16 | |
资产负债率 | 79.13% | 74.38% | |
净资产 | 2,188,484,857.16 | 2,367,484,190.13 | |
项目 | 2022年度 | 2023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23,897,622,672.43 | 15,936,890,003.33 | |
净利润 | 71,707,755.91 | 76,932,497.48 | |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 |||
无 | |||
失信惩戒情况 | |||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京东方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虹欢科技;
3、债权人:京东方;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为京东方向虹欢科技供应液晶显示面板等签署的一系列订单产生的交易债权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尚未支付的订单款项总金额不超过3亿元;
6、保证范围:京东方向虹欢科技供应液晶显示面板等签署的一系列订单产生的交易债权;
7、保证期间: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期间为两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无反担保。
(二)公司向戴尔出具了《保证书变更确认函》,并由戴尔接受并同意。根据《保证书》及《保证书变更确认函》约定,主要条款如下:
1、保证人:本公司;
2、被保证人:佳华信产;
3、债权人:戴尔;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金额:保证义务总额为120,000万元;
6、保证范围:采购货物或服务产生的相关债权;
7、保证期间:保证书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并保持持续完全有效直至所有保证义务最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8、其他股东方是否提供担保:无;
9、反担保情况:佳华信产用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被担保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公司对本次接受担保的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含直接和间接持股)虹欢科技提供担保无反担保;因佳华信产存在少数股东权益,公司作为佳华信产的控股股东,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佳华信产用其所有或者依法有权处分的全部资产向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12月1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部分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后决定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各被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总体可控。公司出席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439,7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5.40%,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164,19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22%。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智易家的经销商苏宁易购提供的担保承担了3.26亿元担保代偿责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收到苏宁易购以现汇方式偿还的代偿款16,310万元,苏宁易购尚需对本公司偿还代偿款16,290万元。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