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2024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2024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 上市公司A股简称: | 四川长虹 |
保荐代表人名称: | 王鹏 | 上市公司A股代码: | 600839 |
报告年度: | 2024年度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01-23 |
本保荐机构保证本保荐工作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一、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四川长虹股改方案为:非流通股东向流通股东按每10股流通股获送3.4股的比例送股安排对价,对价安排的股份总数为323,476,797股,其中第一大股东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长虹集团”)按照高于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的比例向流通股股东送股。即长虹集团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312,027,308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69股;除长虹集团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送出股份11,449,489股,送出率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20股。
股改方案于2006年3月20日经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以2006年4月1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6年4月12日实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改实施时间为:2006年4月25日。
(二)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追加对价的实施情况
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相关股东做出的特别承诺
1、法定承诺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原所持非流通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附加承诺
长虹集团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1)持有的四川长虹非流通股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两年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第三年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但从第二年起由于四川长虹引进战略投资者或由于资本运作进行换股而转让股份除外。上述情况下的股份转让将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同时,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长虹集团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2)长虹集团承诺,截至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实施前,如果存在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所持股份存在权属争议、质押、冻结情况而无法安排对价;或部分非流通股股东由于未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而无法安排对价等情况,长虹集团承诺代为垫付上述股东需要安排的对价。对于由长虹集团代为垫付对价的股东,长虹集团保留日后追偿代为垫付的对价股份的权利,且该等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须获得长虹集团的同意,并由四川长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3)长虹集团承诺将向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利用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4)长虹集团承诺将向公司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提议当年向股东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非累计可分配利润)的4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二)说明相关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股东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保荐机构将继续认真督促指导股东履行承诺。
(三)简要说明保荐机构对相关股东的持续督导情况(包括保荐机构督促指导相关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保荐机构指派保荐代表人负责对四川长虹及相关股东的持续督导工作,要求四川长虹做出股改承诺的相关股东须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四)通过对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的核查,明确发表如下意见:
、保荐机构对相关股东为履行承诺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结论性审阅意见;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四川长虹做出股改承诺的相关股东建立了履行股改承诺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2、保荐机构对相关股东披露减持股份信息的结论性审阅意见;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持有人垫付股改对价上市流通的情形。
、相关股东是否严格按照约定切实履行其承诺;经本保荐机构核查,相关股东严格按照约定切实履行其承诺。
4、相关股东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变化是否对其履行承诺构成不利影响;经本保荐机构核查,相关股东经营与财务状况的变化未对其履行承诺构成不利影响。
、相关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以及是否依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减持股份;
(
)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至今,经定向回购、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方式,公司总股本由2,164,211,418股增至4,616,244,22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以定向回购、公积金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计算。具体变动如下:
2006年
月
日,公司发布定向回购方案实施完成公告,根据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四川长虹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公司向长虹集团定向回购26,600万股股份用于抵偿对公司的资金占用,定向回购的实施日为2006年
月
日,定向回购完成后,第一大股东长虹集团的持股数量由定向回购前的842,203,793股变更为576,203,793股;公司总股本由股改实施后的2,164,211,418股变更为1,898,211,418股。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在2006年
月
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公司于2010年
月
日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09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09年
月
日总股本1,898,211,418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股转增
股,共计转增949,105,709股,公司股本于2010年
月变更为
2,847,317,127股。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在2010年6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于2011年6月8日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2010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2,847,317,12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共计转增711,829,282股,公司股本于2011年6月变更为3,559,146,409股。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在2011年6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长虹CWB1”认股权证的行权期具体为2011年8月12日、15日、16日、17日、18日五个交易日。截至2011年8月18日收市时止,共计565,295,557份“长虹CWB1”认股权证成功行权,导致四川长虹股份发生变化,共计增加1,057,097,813股,公司股本于2011年8月变更为4,616,244,222股。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在2011年8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化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 | 历次变动情况 | 截至有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日 | ||||
持有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剩余有限售流通股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
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842,203,793 | 38.92 | 2006年4月11日 | 上市公司定向回购 | -266,000,000 | 0 | 0 |
股改实施后至今 | 收到垫付对价返还 | 6,958,438 | |||||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变更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 | 6,399,120 | 0.34 | 2007年4月25日 | 偿还对价 | -1,405,562 | 0 | 0 |
四川嘉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752,384 | 0.25 | 2007年5月16日 | 偿还对价 | -1,043,858 | 0 | 0 |
四川创联投资有限公司(因司法裁决所持股份变更为四川益康电子有 | 2,015,520 | 0.11 | 2007年4月27日 | 偿还对价 | -442,708 | 0 | 0 |
限公司持有) | |||||||
四川省天立实业公司 | 1,612,416 | 0.08 | 2007年3月30日 | 偿还对价 | -354,166 | 0 | 0 |
上海利有实业有限公司 | 1,561,497 | 0.08 | 2007年3月30日 | 偿还对价 | -342,982 | 0 | 0 |
绵阳市中银实业总公司(已变更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 | 1,357,824 | 0.07 | 2008年4月14日 | 偿还对价 | -298,246 | 0 | 0 |
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57,824 | 0.07 | 2007年4月27日 | 偿还对价 | -298,245 | 0 | 0 |
北京宁高投资有限公司(已变更为珠海宁高投资有限公司) | 1,018,368 | 0.05 | 2007年3月30日 | 偿还对价 | -223,684 | 0 | 0 |
昆明盛天腾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678,912 | 0.04 | 2007年8月28日 | 偿还对价 | -149,123 | 0 | 0 |
成都市成华区通达物资供应站 | 613,912 | 0.03 | 2007年3月30日 | 偿还对价 | -134,845 | 0 | 0 |
四川省绵阳市绵州宾馆 | 600,101 | 0.03 | 2007年12月26日 | 偿还对价 | -131,812 | 0 | 0 |
绵阳市科技城市信用社 | 520,000 | 0.03 | 2007年12月25日 | 偿还对价 | -114,218 | 0 | 0 |
苏州苏育达集团公司 | 403,104 | 0.02 | 2007年12月7日 | 偿还对价 | -88,542 | 0 | 0 |
南通市光明空调销售中心 | 400,000 | 0.02 | 2007年8月9日 | 偿还对价 | -87,860 | 0 | 0 |
四川省广汉市华鑫物资有限公司 | 339,456 | 0.02 | 2007年4月27日 | 偿还对价 | -74,561 | 0 | 0 |
四川三台剑门泵业有限公司 | 339,456 | 0.02 | 2007年4月27日 | 偿还对价 | -74,561 | 0 | 0 |
丹东调谐器总厂 | 339,456 | 0.02 | 2007年4月27日 | 偿还对价 | -74,561 | 0 | 0 |
北京斯普瑞恩科贸中心 | 203,673 | 0.01 | 2007年4月4日 | 偿还对价 | -44,737 | 0 | 0 |
成都市洪兴投资咨询有限责 | 200,000 | 0.01 | 2008年10月16 | 偿还对价 | -43,930 | 0 | 0 |
任公司 | 日 | ||||||
绵阳市灵岳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90,000 | 0 | 2007年3月30日 | 偿还对价 | -19,768 | 0 | 0 |
重庆无线电厂 | 78,336 | 0 | 2007年10月11日 | 偿还对价 | -17,206 | 0 | 0 |
哈尔滨宇创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公司清算所持股份由自然人王宇清和张杏芳持有) | 50,000 | 0 | 2007年8月28日 | 偿还对价 | -10,982 | 0 | 0 |
成都通大贸易有限公司 | 30,000 | 0 | 2007年4月27日 | 偿还对价 | -6,589 | 0 | 0 |
绵阳银隆汽修厂 | 15,000 | 0 | 2007年12月25日 | 偿还对价 | -3,295 | 0 | 0 |
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950,000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975,000 | 0 | 0 | |
0.09 | 2011年6月27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731,250 | ||||
2017年10月11日 | 偿还对价 | 803,093 | |||||
苏州久利电子有限公司 | 403,104 | 0.02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1,552 | 0 | 0 |
2011年5月 | 司法裁定 | -579,375 | |||||
2011年6月27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6,320 | |||||
2019年4月24日 | 偿还对价 | -6,940 | |||||
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0 | 0 | 2011年5月 | 司法裁定 | 579,375 | 0 | 0 |
2011年6月27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44,844 | |||||
2011年12月13日 | 偿还对价 | -159,075 | |||||
徐州白云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 339,456 | 0.02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69,728 | 636,480 | 0.014 |
2011年6月27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27,296 |
成都前锋电子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05,510 | 0.02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52,755 | 0 | 0 |
2010年7月8日 | 偿还对价 | -100,658 | |||||
彭武胜 | 33,946 | 0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6,973 | 0 | 0 |
2010年7月8日 | 偿还对价 | -11,185 | |||||
玉林市星火实业总公司 | 339,456 | 0.02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69,728 | 636,480 | 0.014 |
2011年6月27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27,296 | |||||
云南省玉溪百货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339,456 | 0.02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69,728 | 0 | 0 |
2010年7月8日 | 偿还对价 | -111,842 | |||||
益阳大利电子元件有限公司(由于公司清算,股份由益阳广利实业有限公司继承,后出资并过户至益阳大利电子有限公司) | 339,456 | 0.02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69,728 | 0 | 0 |
2011年6月27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27,296 | |||||
2013年12月18日 | 偿还对价 | -139,802 | |||||
湖南省益阳电容器厂 | 339,456 | 0.02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69,728 | 0 | 0 |
2011年6月27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127,296 | |||||
2019年10月22日 | 司法裁定 | -636,480 | |||||
周健 | 0 | 0 | 2019年10月22日 | 司法裁定 | 636,480 | 0 | 0 |
2020年11月6日 | 偿还对价 | -139,802 | |||||
绵阳李氏企业有限公司 | 6,736 | 0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3,368 | 12,630 | 0.001 |
2011年6月27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526 | |||||
绵阳市宏程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 | 0 | 2010年6月29日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0 | 1 | 0 |
2011年6
2011年6 | 资本公积金 | 0 |
月27日 | 转增股本 |
股权分置改革至今,共有32家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先后向长虹集团偿还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垫付的对价共计6,958,438股,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已安排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等32家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经本保荐机构核查,相关股东依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4条的规定减持股份。
6、相关股东及上市公司就相关股东履行承诺事宜进行信息披露的情况。
经保荐机构核查,相关股东及上市公司就相关股东履行承诺事宜进行的信息披露符合规定。
三、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工作中未发现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