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5-09  四川长虹(600839)公司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5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4元/股,回购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回购期限内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5-034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效激励机制,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其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1元/股,回购期间为自长虹美菱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长效激励机制,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其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8元/股,回购期间为自长虹华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让所持长虹器件股权事项的议案》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组织效率,会议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精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精密”)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器件”)进行股权整合,由公司将所持有的长虹器件95%股权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21,205.16万元转让至长虹精密,由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长虹器件5%股权通过非

公开协议转让方式以人民币1,116.06万元转让至长虹精密。转让完成后,长虹器件为长虹精密的全资子公司。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