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5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云强先生召集和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为增强投资者信心,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元/股,回购期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临2025-034号)。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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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