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西药业"或"本公司")于2010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并于2010年2月4日在前述报纸和网站上刊登了本次现金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本次现金选择权的股权登记日为2010年2月3日,申报日为2010年2月4日。 现将本次现金选择权的申报结果公告如下: 在上述现金选择权申报日,没有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本次现金选择权申报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并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特此公告。 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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