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子公司对外出租厂房的议案
同意公司子公司浙江上工宝石缝纫科技有限公司对外出租其自有厂房,租赁期60个月,自2023年4月1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止,首月为装修免租期,首年每月含税租金为799,932元,此后每年月租金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逐年递增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