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半年度)》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上半年严格遵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对外披露情况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