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工申贝: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4:30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市台路263号申丝大厦4楼大会议室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主持人:张敏董事长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审议议案
1 | 关于选举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 关于选举林伟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四、股东发言提问环节
五、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与会董事等相关人员对股东大会决议文件进行签字确认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规定,特提出如下说明: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同时相应承担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程。
五、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请股东在开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人数一般以五人为限,超过五人时,取持股数的前五位股东(未能在会上发言的股东,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专人于会后接待,并作好解答)。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排列在前。大会表决时,将不进行会议发言。
六、股东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位置进行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要超过五分钟。
七、公司董事长可亲自或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八、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时,请按表决说明填写,本次股东大会聘请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对本次大会程序、内容进行见证。
九、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十、建议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目录
议案1 关于选举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4
议案2 关于选举林伟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5
议案1 关于选举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贡鸾鸾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意增补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贡鸾鸾简历
贡鸾鸾,女,汉族,1983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科硕士。2009年起任职于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至今,曾任董办副主任、行政总监;现任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
贡鸾鸾未持有本公司股票。除上述担任的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外,贡鸾鸾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议案2 关于选举林伟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增补林伟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简历见附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的《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大会审议。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林伟君简历
林伟君,男,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经济师职称。1993年7月至2000年10月先后任上海市计委综合计划处、投资处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2000年10月至2001年1月任上海申能科技开发公司投资部副经理;2001年1月至2003年7月先后任中国华源集团公司总裁办副主任兼信息中心主任、中国华源集团公司下属华源凯马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中国华源集团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先后任南汇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2005年9月至2009年2月先后任南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城投公司副总经理、区海洋办主任;2009年2月至2009年9月任南汇区海洋局局长、党组书记;2009年9月至2016年4月任浦东新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区航运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区航运发展促进中心主任;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浦东新区金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17年11月至2019年9月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世博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副局长;2019年9月至2022年3月先后任上海浦东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2022年3月至2024年9月任上海浦东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林伟君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或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