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化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丹化科技、丹科B股 |
股票代码: | 600844、9009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住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减少(协议转让) |
一致行动人之一: | 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持股数量未变 |
一致行动人之二: | 丹阳市丹化运输有限公司 |
住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持股数量未变 |
一致行动人之三: | 丹阳慧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住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持股数量未变 |
一致行动人之四: | 丹阳市金丹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
住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持股数量未变 |
一致行动人之五: | 丹阳市丹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 持股数量未变 |
签署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10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1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6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 29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本报告书/本报告/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丹化科技/公司 | 指 |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丹化集团
信息披露义务人/丹化集团 | 指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受让方/受让人/金睿泓吉 | 指 | 丹阳市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中泽控股
北京中泽控股 | 指 | 北京中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中泽集团
中泽集团 | 指 | 中泽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受让方拟以3.23元/股的价格受让丹化集团所持上市公司共计15,250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0021%,从而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协议》 | 指 | 2023年11月22日签署的《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丹阳市金睿泓吉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丹化集团将其持有的丹化科技15,250万股非限售流通A股转让给金睿泓吉 |
过渡期 | 指 | 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含当日)起至股份交割日(不含当日)之间的期间 |
目标股份/标的股份
目标股份/标的股份 | 指 | 本次交易涉及的丹化科技15,250万股非限售流通A股 |
江苏省国资委
江苏省国资委 | 指 | 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证券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收购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格式准则第15号》
《格式准则第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法定代表人 | 翁海涛 |
注册资本 | 27,907.63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1142423578P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1990-02-15 |
经营期限 | 1990-02-15至2030-02-15 |
经营范围 | 氮肥、碳化物、烃类及其卤化物、衍生物、聚烯烃树脂、离子交换树脂制造。化工设备、中密度纤维板及其延伸产品制造、安装,压力容器、塑料制品制造、加工,工业生产资料物资供销,建材、装璜材料经销,室内装璜工程施工,经济信息、化工技术、化工管理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 |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电话 | 0511-86919010 |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法定代表人 | 吴维果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15558552133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05-24 |
经营期限 | 2010-05-24至2030-05-23 |
经营范围 | 煤制化学品的技术研发、工程化试验、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机械设备、机泵、电线电缆、钢材、铜钯粉末合金、合金材料、活性碳、吸附剂(氧化铝)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电话 | 0511-86919009 |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丹阳市丹化运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丹阳市丹化运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法定代表人 | 李辉东 |
注册资本 | 47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17311581278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01-09-14 |
经营期限 | 2001-09-14 至 2031-09-13 |
经营范围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罐式)、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上述经营范围按相关许可证所核准的内容经营),汽车配件销售,人力资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电话 | 0511-86919010 |
(四)一致行动人之三:丹阳慧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丹阳慧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法定代表人 | 吴虎亮 |
注册资本 | 1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158228863XD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1-09-08 |
经营期限 | 2011-09-08 至 2031-09-07 |
经营范围 |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粒子、塑料制品、建材、五金工具、钢材、劳保用品、文化用品、人造板、纺织品、灯具、家具、汽摩配件、光学眼镜及配件(隐形眼镜除外)、仪器仪表、机电产品销售。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商品类别限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经营),危险化学品批发(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所列项目经营,不得仓储)。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电话 | 0511-86919010 |
(五)一致行动人之四:丹阳市金丹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丹阳市金丹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法定代表人 | 谭国华 |
注册资本 | 3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106761279X4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3-04-26 |
经营期限 | 2013-04-26 至 2033-04-26 |
经营范围 | 电气、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安装、维护、保养,电器、仪器仪表、电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销售,人力资源服 |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股东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电话 | 0511-86919010 |
(六)一致行动人之五:丹阳市丹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丹阳市丹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法定代表人 | 杨军 |
注册资本 | 5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15571325100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成立日期 | 2010-06-22 |
经营期限 | 2010-06-22 至 2030-06-21 |
经营范围 | 劳动服务,职工培训和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通讯地址 | 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电话 | 0511-8691901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丹阳市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等五家全资子公司
100%
21.65%
2.07%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丹阳市国有资产运行服务中心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100%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
有限公司等五家全资子公司
100%
21.65%
2.0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姓名 | 职位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居留权 |
翁海涛 | 总经理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杨军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成国俊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李国方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孙朝辉 | 董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谈翔 | 监事 | 男 | 中国 | 中国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合计持有丹化科技23.72%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出让部分上市公司股份,主要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通过引入产业资本及产业协同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继续减少持有丹化科技股份的意愿。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前 | 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丹化集团 | 220,050,050 | 21.65% | 67,550,050 | 6.65% |
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8,050,600 | 0.79% | 8,050,600 | 0.79% |
丹阳市丹化运输有限公司 | 7,675,782 | 0.76% | 7,675,782 | 0.76% |
丹阳慧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2,333,201 | 0.23% | 2,333,201 | 0.23% |
丹阳市金丹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 1,603,501 | 0.16% | 1,603,501 | 0.16% |
丹阳市丹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1,420,573 | 0.14% | 1,420,573 | 0.14% |
合并 | 241,133,707 | 23.72% | 88,633,707 | 8.72%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丹化集团通过公开征集受让人方式出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所致。经江苏省国资委原则同意,丹化集团决定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5,250万股非限售流通A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21%,转让价格不低于3.23元/股。2023年9月13日丹化科技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0)。
在公开征集期内,受让方金睿泓吉向丹化集团提交了申请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2023年9月27日丹化科技就此次征集进展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1)。
经评审,丹化集团确定金睿泓吉为本次公开征集受让方。2023年11月16日丹化科技就该进展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9),
2023年11月22日,丹化集团与金睿泓吉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丹化集团将其所持丹化科技15,250万股股份转让给金睿泓吉。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金睿泓吉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金睿泓吉实际控制人于泽国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3年11月22日,丹化集团与金睿泓吉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金睿泓吉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批准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国家反垄断主管部门就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经营者集中事宜出具批准或同意或出具不予进一步审查决定;
2、丹化集团就本次股份转让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
4、按照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需履行的程序。
上述需审批的事项均通过之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丹化集团变更为金睿泓吉,实际控制人由丹阳市人民政府变更为于泽国。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等进行了合理
调查。确认受让人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主体资格条件,且未发现受让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诚信记录,资信情况良好。本次受让上市公司股份系受让人基于对上市公司的理解,未来将结合其在投资管理、产业规划等方面的优势,实现促进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等目的,取得上市公司股份的意图明确。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存在对上市公司的未清偿负债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和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股份转让协议》;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备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翁海涛
2023年 11月 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维果
2023年 11月 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丹化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辉东
2023年 11月 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慧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虎亮
2023年 11月 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金丹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谭国华
2023年 11月 2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丹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军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翁海涛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维果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丹化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辉东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慧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虎亮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金丹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谭国华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丹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军
2023年 11月 2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丹阳市 |
股票简称 | 丹化科技、丹科B股 | 股票代码 | 600844、90092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江苏省丹阳市北环路12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20,050,050股 持股比例:21.65%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协议转让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52,500,000股(减少) 变动比例:15.0021%(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 | 是□否√ |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丹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翁海涛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江苏丹化煤制化学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维果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丹化运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李辉东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慧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吴虎亮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金丹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谭国华
2023年 11月 24日
(本页无正文,为《丹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丹阳市丹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杨军
2023年 11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