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信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对2022年度报告相关工作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1、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充分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规定。
3、同意本议案,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中必要的、持续性业务,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权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本次交易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我们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3、同意本议案,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2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3、同意2022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四、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1、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管理并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一致,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3、同意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
五、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1、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提升企业风险管理能力,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3、同意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六、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2022年度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整体运行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3、同意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七、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1、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年度经营业绩、其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
3、同意2022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苏勇、白云霞、程林、张卫东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