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开发青浦区朱家角地块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出资6.6亿元,独资成立上海同杨淀昇置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为准),作为开发主体投资开发青浦区朱家角镇阁游路北侧D11A-01a、D11B-01a地块项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投资成立项目公司开发青浦区朱家角地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