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科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15:30在公司2015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礼敏女士主持。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1.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24,761,51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分配利润124,952,303.2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不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该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体现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分配预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收益。理财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