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12日、2024年4月15日、2024年4月1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已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征询查证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回复如下:
“经自查,本公司(本人)不存在与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也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他重要股东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