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浦江公司)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股票上市地点:
股票上市地点: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股票简称: | 上海临港 临港B股 |
股票代码:
股票代码: | 600848 9009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住所:
住所: |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路789号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路789号 |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变动性质 | 减少(股份无偿划转) |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权益变动方式 ...... 8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 8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 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 10
五、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一、备查文件 ...... 13
二、备查地点 ......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海临港/上市公司 | 指 |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848、9009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浦江公司 | 指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临港集团 | 指 | 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无偿划转/本次交易 | 指 | 浦江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临港10,825.286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9 %)无偿划转予临港集团的行为 |
《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 指 | 临港集团于2023年11月20日与浦江公司签订的《关于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浦江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成立日期 | 2003年5月9日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施决兵 |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141,926.4793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路789号 |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路789号 |
公司类型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275030138X9 |
主要经营范围
主要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广告设计、代理;对外承包工程;广告发布;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餐饮服务【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营业期限
营业期限 | 2003年5月9日至2053年5月9日 |
股东及持股比例
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临港集团持股1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浦江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职务 | 姓名(包括曾用名) | 性别 | 国籍 | 有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董事长
董事长 | 施决兵 | 男 | 中国 | 无 |
董事
董事 | 陈海慈 | 男 | 中国 | 无 |
董事
董事 | 张春华 | 男 | 中国 | 无 |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 钱炜 | 男 | 中国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上海临港的股份外,浦江公司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理顺临港集团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层级和管理关系,提升国有资产资源配置运行效率,提高上市公司运营与决策效率,汇聚临港集团内部优质资源,浦江公司拟通过股份无偿划转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海临港10,825.286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4.29%)至临港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浦江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系浦江公司将其持有的上海临港10,825.286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29 %)无偿划转至临港集团而导致的浦江公司持股比例减少。本次权益变动前,浦江公司直接持有上市公司10,825.2861万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29%。
本次权益变动后,浦江公司将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体及签订时间
股份划出方:浦江公司
股份划入方:临港集团
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二)《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主要内容
1、交易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交易方式为无偿划转。
2、划转标的
本次划转的划转标的为浦江公司持有的上海临港10,825.2861万股股份,占上海临港股份总数的4.29%。
3、职工安置
本次划转不涉及职工的分流问题。本协议签署之日前与上海临港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不会因本次划转而改变劳动关系。
4、债权债务处置
浦江公司应就本次划转,按照有关合同约定,通知其债权人及(或)担保
权人,并征得相关债权人及(或)担保权人对本次划转的同意;本次浦江公司的债务处置方案由协议双方与相关债权人及(或)担保权人另行协商后确定。本次划转前上海临港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债务,仍由上海临港继续享有和承担。
5、协议的生效
除本协议针对某些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得到满足之首日起自动生效:
(1) 协议双方完成本协议的签署,即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
(2) 协议双方已取得各自内部决策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划转的决议或决定;
(3) 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本次划转。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一)浦江公司
2023年7月24日,浦江公司股东临港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浦江公司持有的上海临港4.29%的股份划入临港集团。
(二)临港集团
2023年10月16日,临港集团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事宜。
2023年11月20日,临港集团作为国家出资企业出具了《关于同意浦江公司所持上海临港股票无偿划转至集团的批复》,同意本次无偿划转。
(三)签署相关协议
2023年11月20日,临港集团与浦江公司签署《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无偿划转已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序。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浦江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10,825.2861万股股份无限售条件且不存在被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形。
五、其他权益变动披露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后,浦江公司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临港集团,上海临港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
浦江公司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到期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披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交所集中买卖上海临港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3、浦江公司与临港集团签订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临港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决兵
2023年11月20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决兵
2023年11月20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 |
股票简称 | 上海临港 临港B股 | 股票代码 | 600848 90092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闵行区浦星路789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10,825.2861万股 持股比例:4.2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 A股 变动数量: 减少10,825.2861万股 变动比例: 减少4.2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漕河泾开发区经济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决兵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