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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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翁恺宁先生、顾伦先生、杨菁女士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安排,经总裁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欧阳菁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欧阳菁女士简历如下:
欧阳菁,女,197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上海财经大学硕士,高级经济师。2001年7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副行长。
此项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