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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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收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翁恺宁先生、顾伦先生、杨菁女士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上海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海宁分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