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召开法定人数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时间与地点,相关会议安排将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一并发出。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