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数字: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30日下午16: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白莲泾路127号19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3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规定及要求,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合作系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
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承诺补偿方案符合公司与补偿义务方签署的《关于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注销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七、八、九、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