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数字: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