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证券代码:600851/900917 证券简称:海欣股份/海欣B股 公告编号:2023-018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58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就监管工作函关注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
关于经营及投资情况。年报显示,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4.40亿元,同比下降
4.71%;归母净利润1.64亿元,同比增长24.20%;分业务板块看,医药板块合并净利润1909万元,物业板块净利润4911万元,纺织板块净利润-903万元。此外,实现投资收益2.01亿元,同比增长19.56%。物业板块出租业务及投资收益对利润的贡献已远超医药等主业,是公司利润贡献的主要来源。医药板块中,医药制造营业收入同比减少2.81%,毛利率比上年减少1.8个百分点;医药流通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24.99%,毛利率比上年减少1.7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以表格方式分项列示报告期内医药板块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有无中标集采、销量、销售收入、成本、毛利及同比变化情况;(2)结合近3年在建工程进度、转固节奏等,说明对于医药板块的建设投入情况;(3)结合(1)(2)问以
及行业政策、公司经营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应业务板块的情况,说明公司医药板块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的合理性、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后续的应对措施及安排;
(4)对于物业板块出租业务,分项列示各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租赁期限、租赁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款项收回情况,并说明承租方中是否涉及关联方;(5)逐笔说明投资收益对应底层资产、会计核算科目、同比变化情况,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相关增速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提示相关风险。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以表格方式分项列示报告期内医药板块主要产品的销售模式、有无中标集采、销量、销售收入、成本、毛利及同比变化情况;公司医药制造及流通板块企业,主要有控股子公司江西赣南海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南海欣”)、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海欣”)和上海海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医药”)。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制造及流通板块企业合并营业收入80,198.25万元,较上年减少8.13%;合并净利润1,908.8万元,较上年增加35.12%。其中,医药制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64,720.75万元,营业成本11,296.54万元,毛利率82.55%;医药流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15,088.95万元,营业成本14,024.93万元,毛利率7.05%。
报告期内,医药制造企业主要产品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销售模式 | 有无中标集采 | 2022年 销量占比 | 较上年 变动情况 | 2022年营业收入 占比 | 较上年 变动情况 | 2022年 营业成本 占比 | 较上年 变动情况 | 2022年 毛利率 | 毛利率 变化情况 |
1 | 转移因子口服溶液 | 总经销 +自主营销 | 否 | 43.09% | 11.95% | 15.62% | 24.45% | 43.76% | 14.42% | 67.50% | 2.85% |
2 | 维生素D2注射液 | 总经销 | 否 | 27.99% | 24.57% | 47.17% | 23.53% | 16.38% | 19.96% | 95.97% | 0.12% |
3 | 注射用法莫替丁 | 总经销 | 否 | 12.63% | -17.34% | 18.20% | -52.87% | 19.22% | -17.92% | 87.74% | -5.22% |
4 | 注射用甲硫氨酸维B1 | 总经销 | 否 | 2.36% | -9.16% | 8.28% | -1.13% | 1.96% | -24.89% | 97.25% | 0.87% |
5 | 口腔溃疡含片 | 代理招商制 | 否 | 9.20% | 77.82% | 5.67% | 73.40% | 12.78% | 55.81% | 73.83% | 2.96% |
6 | 美诺芬 | 代理招商制 | 否 | 4.73% | 16.35% | 5.07% | 6.64% | 5.90% | 18.25% | 86.49% | -1.33% |
合计 | 100.00% | 100.00% | 100.00% |
注:医药流通企业业务不涉及产品制造,主要是医药产品的配送业务。
(2) 结合近3年在建工程进度、转固节奏等,说明对于医药板块的建设投入情况;2020年至2022年,公司医药板块涉及到的建设投入主要为赣南海欣的建设投入。赣南海欣为“新三板”上市公司,其主要业务为化学药制剂、原料药的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转移因子口服溶液、注射用法莫替丁、维生素 D2 注射液等。
赣南海欣于2018年底完成新厂区的建设,并在2019年将大部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2020年至2022年,赣南海欣完成剩余部分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近3年赣南海欣建设投入及转固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新区工程 | 在建工程投入 | 在建工程转固 |
2020年度 | 153.84 | 387.43 |
2021年度 | 301.74 | 569.81 |
2022年度 | 84.54 | - |
合计 | 540.13 | 957.24 |
2020年至2022年,公司其他医药板块控股企业没有新增建设投入。
(3)结合(1)(2)问以及行业政策、公司经营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对应业务板块的情况,说明公司医药板块收入及毛利率下滑的合理性、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后续的应对措施及安排;
公司医药制造板块,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81%,主要系赣南海欣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32%,导致公司医药板块整体营业收入下降。赣南海欣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受注射用法莫替丁药品进入集采目录的影响。赣南海欣虽没有中标,但该产品进入集采目录使得赣南海欣的该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量都相应有所下降,从而导致营业收入降低。随着区域集采范围的扩大,注射用法莫替丁的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注射用法莫替丁开展的是部分地区的区域性集采,未来有进行更多区域性或全国性集采的可能性。赣南海欣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参与集采投标。若注射用法莫替丁的集采区域扩大,同时赣南海欣没有中标,则赣南海欣该产品的销量会受到影响。赣南海欣通过精益质量管理、智能化升级,提升效率等多途
径降成本,把高质量发展和集采相结合,向管理要效益,向质量要效益,应对集采可能带来的市场风险。赣南海欣2021年的毛利率为85.50%,2022年的毛利率为83.96%,毛利率下降
1.54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注射用法莫替丁产品营业收入下降52.87%,但营业成本同比下降仅17.92%,营业收入下降比例远高于营业成本下降比例,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西安海欣2021年的毛利率为74.77%,2022年的毛利率为73.11%,毛利率下降1.66个百分点,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低毛利率产品营业收入占比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医药流通板块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海欣医药业务在上海地区,
4、5月上海执行了区域性静默管理,导致其营业收入下降,毛利率下降。根据公司医药制药企业主要产品针对的病症,选取了吉贝尔(688566)、奥赛康(002755)、津药药业(600488)等15家类似上市公司,对其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变化率、2022年毛利率变化情况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在-39.27%至42.92%之间,毛利率变化值在下降11.79个百分点到上升6.52个百分点之间,大部分变化不超过5个百分点。公司医药制造板块营业收入、毛利率波动幅度在上述区间之内,因此公司医药板块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变化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不存在差异,属于正常情况。
公司医药板块经营稳健,具有可持续性。公司将继续提高医药板块企业综合实力,不断挖潜增效。
(4)对于物业板块出租业务,分项列示各租赁合同的承租方、租赁期限、租赁价格、定价依据及公允性、款项收回情况,并说明承租方中是否涉及关联方;
2022年度,公司物业板块自营业务实现租赁收入7,543.29万元,经营净利润4,911.09万元。从承租方来看,租赁业务呈现一定的聚集特点,其中,年租金100万以上的承租单位有14家,共计租金收入为3,804.94万元,占全年租赁收入50.44%;年租金100万以下承租单位有371家,多为零散分租商户和个体工商户,共计租金收入为3,738.35万元,占全年租赁收入49.56%。租赁期限方面,产业客户租赁户的
租赁期一般在3年至5年,中小租户的租赁期一般是1年至3年;定价依据和公允性方面,主要参照周边市场和物业定价,并按照行业规则周期性调整价格;收款方面,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和物业服务,租金收缴率100%。具体出租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单位 | 租赁期限 | 22年租金 (万元) | 款项收回情况 | 租户类型 |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
年租金100万及以上租赁情况 | ||||||
1 | 客户A | 2015/2/7-2025/2/6 | 647.10 | 100% | 政府平台公司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整体出租,租金约定每三年递增6% |
2 | 客户B | 2021/03/23-2022/12/22 | 494.55 | 100% | 国有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 |
3 | 客户C | 2020/03/16-2023/03/15 | 367.83 | 100% | 国有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 |
4 | 客户D | 2021/6/1-2023/5/31 | 363.65 | 100% | 外商投资企业 | 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多份合同)单价递增3%-5% |
5 | 客户E | 2021/6/1-2023/5/31 | 273.57 | 100% | 民营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单价递增11% |
6 | 客户F | 2022/9/1-2027/8/31 | 250.46 | 100% | 政府平台公司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整体出租,租金约定每二年递增5% |
7 | 客户G | 2020/8/1-2023/10/14 | 249.27 | 100% | 外商投资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第三年起租金递增6% |
8 | 客户H | 2019/09/01-2022/12/31 | 244.80 | 100% | 民营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 |
9 | 客户I | 2021/09/01-2024/08/31 | 194.08 | 100% | 民营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 |
10 | 客户J | 2022/1/1-2022/12/31 | 180.69 | 100% | 民营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 |
- 6 -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多份合同)单价递增3%-5%
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一年一签,续签合同(多份合同)单价递增3%-5% | ||||||
11 | 客户K | 2019/4/1-2024/3/31 | 167.89 | 100% | 民营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根据合同约定22年4月起租金递增5% |
12 | 客户L | 2021/11/1-2025/1/14 | 134.36 | 100% | 国有企业 | 市区商务楼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进行审核定价 |
13 | 客户M | 2021/4/1-2023/10/14 | 134.97 | 100% | 民营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第三年起租金递增6% |
14 | 客户N | 2019/04/01-2028/12/31 | 101.73 | 100% | 民营企业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 |
合计 | 3,804.94 | |||||
年租金100万以下租赁情况 | ||||||
15 | 其他(共371家) | / | 3,738.35 | 100% | 多为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 原生产型厂房停产后转物业租赁,对标区域租赁市场价格及厂房位置差异化不同进行定价 |
总计 | 7,543.29 |
上述承租单位中,仅有一项租赁面积为571平米的办公物业合同涉及关联方,租赁方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租赁公司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的办公物业。财信证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凝瑞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及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经济投资有限公司穿透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此项租赁合同的租金价格,参照该处办公物业对外出租的平均价格定价为6.75元/平米/天,周边同类型办公物业,世界贸易大厦、东海广场等平均价格为6元-7元,价格公允。租赁事项及合同签订均按照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审批。根据租赁合同,2022年度应收财信
证券租金134.36万元,所有租金均已收回。其他承租单位未涉及关联方。
(5)逐笔说明投资收益对应底层资产、会计核算科目、同比变化情况,说明同比增长的原因,相关增速是否具有可持续性,并提示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投资收益2.01亿元,同比增长19.56%,对应的底层资产主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投资参股企业股权及长江证券股票,具体收益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投资收益情况统计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会计核算科目 | 投资项目/单位 | 底层资产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额 | 增减率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 银行结构性存款等 | 729.31 | 557.72 | 171.59 | 30.77% | 视市场利率情况 |
二、其他权益工具 | 7,464.75 | 3,809.75 | 3,655.00 | 95.94% | |||
其中 1.长江证券 | 长江证券股票 | 7,446.00 | 3,723.00 | 3,723.00 | 100.00% | 视证券市场情况 | |
2.信谊万象 | 股权投资 | 18.75 | 18.75 | 0.00 | 0.00% | 是 | |
3.海宁顺龙 | 股权投资 | 68.00 | -68.00 | - | 拟退出 | ||
三、长期股权投资 | 11,699.03 | 11,606.30 | 92.73 | 0.80% | |||
权益法投资 | 11,934.45 | 11,606.30 | 328.15 | 2.83% | |||
其中1.上海金欣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 | 2,109.57 | 2,300.29 | -190.72 | -8.29% | 是 | |
2.江苏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 | 4,020.52 | 3,108.11 | 912.41 | 29.36% | 是 | |
3.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股权投资 | 5,616.56 | 6,206.34 | -589.78 | -9.50% | 是 | |
4.上海力敦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 | 131.48 | 113.94 | 17.54 | 15.39% | 是 | |
5.上海鑫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 | 134.43 | 125.42 | 9.01 | 7.18% | 是 |
6.上海金硕置业有限公司 | 股权投资 | -78.11 | -247.80 | 169.69 | - | 是 | |
处置子公司 | 股权投资 | -235.42 | 0.00 | -235.42 | - | - | |
四、其他 | 长江证券股票转融通收益等 | 长江证券股票转融通等 | 183.62 | 818.86 | -635.24 | -77.58% | 视证券市场情况 |
合计 | 20,076.71 | 16,792.63 | 3,284.08 | 19.56% |
投资收益增长较大的主要原因是:
(1)其他权益工具中长江证券股票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3,723万元,增长率100%,原因为长江证券2022年分红金额较上期增加100%,该收益取决于长江证券经营业绩和其股利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高增长存在不确定性。
(2)长期股权投资中江苏苏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中药业”)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增加912万元,主要是苏中药业2022年经营业绩良好,该投资收益在苏中药业经营情况不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下具备可持续性。
公司股权类投资,资产质地优良,收益稳定,风险较低;公司理财类投资主要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结构性存款资产,风险较低。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评价公司相关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公司销售订单较为零散,按随机抽样方式选取样本检查销售订单,运输及收货单据和发票等,抽查比例占收入总额42.37%,确认公司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3)对主要客户销售收入进行函证,发函比例达收入总额的50.80%,回函比例
66.58%;
(4)分析比较前后两期的收入成本毛利情况并评价其变动合理性;
(5)分析比较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公司的收入及毛利变动情况并评价其变动合理
性;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执行抽样测试,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检查在建工程相关合同及验收资料;
(8)获取公司租赁台账,对本期租金收入进行测算,检查大额租赁合同,合同抽样占比64.13%;
(9)检查租金收入款项收回情况;
(10)了解公司租赁定价策略;
(11)实地查验房产出租情况,并与企业租赁台账进行核对,查验房产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62.77%;
(12)检查银行结构性存款银行收款回单,投资单位审计报告、分红决议及银行收款回单等投资收益形成的相关资料,确认当期投资收益的真实性、准确性。
2、基于我们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对上述补充披露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问题2:
关于贸易业务。根据年报及前期公告,2021年公司新增贸易业务,营业收入为1.43亿元,占比9.46%;毛利率为2.29%。2022年贸易业务营业收入2.61亿元,占比18.13%,同比大幅增长82.25%;毛利率1.64%,同比减少0.65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以表格列示近两年贸易业务涉及的具体产品及对应收入、成本、毛利率、有无经营实质,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交易内容、金额、是否关联方,并说明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二者与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关系,资金最终是否有流向关联方的情况;(2)贸易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并结合主要合同条款、定价方法、仓储物流、存货风险、上下游结算模式、信用风险和现金流等风险报酬转移情况,说明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总额
法、净额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期贸易业务收入及占比大幅增长,但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4)2021年新增贸易业务的背景,结合贸易业务开展考虑、开展情况、未来经营安排等说明贸易业务是否会成为公司长期性业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以表格列示近两年贸易业务涉及的具体产品及对应收入、成本、毛利率、有无经营实质,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交易内容、金额、是否关联方,并说明客户与供应商之间、二者与公司及第一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关系,资金最终是否有流向关联方的情况;
公司贸易板块业务主要以大宗贸易销售为主,近两年贸易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产品 | 2022年 | 2021年 |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毛利 | 毛利率 | 销售收入 | 销售成本 | 毛利 | 毛利率 | ||
1 | 煤炭 | 22,811.50 | 22,509.99 | 301.50 | 1.32% | 11,677.12 | 11,515.72 | 161.40 | 1.38% |
2 | 钢材 | 2,935.75 | 2,848.26 | 87.49 | 2.98% | 1,950.33 | 1,841.65 | 108.68 | 5.57% |
3 | 其他 | 381.74 | 342.75 | 39.00 | 10.22% | 709.09 | 650.53 | 58.56 | 8.26% |
合计 | 26,128.99 | 25,701.00 | 427.99 | 1.64% | 14,336.54 | 14,007.90 | 328.64 | 2.29% |
公司大宗贸易业务主要有煤炭、钢材两个品种。煤炭贸易业务的模式主要是电厂、水泥厂等客户通过竞投标方式获取需求订单,然后寻找合适的供应商进行采购;或通过业务资源获取订单,并从上游进行采购。煤炭贸易主要是从矿口或港口提货,主要采用铁路运输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客户进行现场签收确认收货,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损耗等相关风险由公司承担,在客户签收煤炭商品之前,煤炭的毁损灭失风险都由公司承担。客户出具结算函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付款,账期一般1-3个月。
钢材贸易业务的模式主要是通过竞投标方式获取下游客户需求订单,然后从“找钢网”等渠道采购钢材,公司指定物流公司通过汽车公路运输至客户收货地点,客户进行
现场签收确认,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损耗等相关风险由公司承担,在客户签收钢材之前,钢材的毁损灭失风险都由公司承担,客户出具结算函收到发票后按合同约定付款,账期一般2-6月。
经查询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瑞茂通的煤炭供应链业务毛利率为
2.34%
,物产环能的煤炭流通业务毛利率为
3.34%
。公司煤炭贸易业务的毛利率
1.32%
,低于瑞茂通和物产环能,一是因为公司为了控制风险,不进行囤货谋求市场价格波动收益,也规避了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二是因为瑞茂通、物产环能等贸易业务体量大,上下游产业链资源丰富,具备行业地位优势,议价空间较大、议价能力较强,而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起步阶段,行业议价能力较低。
贸易业务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成本占贸易业务总成本的
87.35%
;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贸易总收入的
66.70%
。具体如下:
① 采购业务前五大供应商
单位:金额(万元)/数量(吨)/单价(元)
序号 | 供应商 | 是否关联方 | 交易月份 | 具体产品 | 2022年合同采购数量及金额 | 2022年采购成本(万元) | 占比 | 付款模式 | 账期 |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合计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中建材物资有限公司 | 否 | 1-12月 | 煤炭 | 17,846 | 1,969 | 20,863 | 2,437 | 22,513 | 2,756 | 65,509 | 9,186 | 126,731 | 1,290 | 16,349 | 14,468 | 64% | 预付货款 | 无 |
2 | 河南省煤炭进出口有限公司 | 否 | 1-12月 | 煤炭 | 4,985 | 603 | - | - | 8,704 | 1,069 | 11,342 | 1,599 | 25,031 | 1,307 | 3,272 | 2,896 | 13% | 预付货款 | 无 |
3 | 上海找钢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否 | 1-12月 | 钢材 | 492 | 238 | 2,330 | 1,161 | 1,680 | 699 | 857 | 355 | 5,358 | 4,579 | 2,454 | 2,172 | 10% | 预付货款 | 无 |
4 | 湖南欣胜能源有限公司 | 否 | 5月 | 煤炭 | - | - | 10,774 | 1,648 | - | - | - | - | 10,774 | 1,529 | 1,648 | 1,458 | 6% | 先供货后付款 | 1-6月 |
5 | 重庆鸿晔锦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否 | 2-6月 | 煤炭 | 10,102 | 1,002 | 5,903 | 645 | - | - | - | - | 16,005 | 1,029 | 1,647 | 1,457 | 6% | 预付货款 | 无 |
合计 | 33,425 | 3,813 | 39,870 | 5,890 | 32,896 | 4,524 | 77,708 | 11,141 | 183,900 | 1,379 | 25,369 | 22,450 | 100% |
② 销售业务前五大客户
单位:金额(万元)/数量(吨)/单价(元)
序号 | 客户 | 是否关联方 | 交易月份 | 具体产品 | 2022年合同销售数量及金额 | 2022年贸易收入(万元) | 占比 | 收款模 式 | 账期 | ||||||||||
一季度 | 二季度 | 三季度 | 四季度 | 合计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1 | 萍乡市湘聚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5-12月 | 煤炭 | - | - | 10,490 | 1,243 | 9,545 | 1,271 | 27,954 | 3,988 | 47,989 | 1,355 | 6,502 | 5,754 | 33% | 预收货款 | 无 |
2 | 湖南匡达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1-12月 | 煤炭 | 10,771 | 1,211 | 3,715 | 429 | 12,898 | 1,612 | 9,139 | 1,340 | 36,522 | 1,257 | 4,591 | 4,063 | 23% | 预收货款 | 无 |
3 | 湖南加和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3-12月 | 煤炭 | 7,075 | 768 | 3,455 | 399 | 6,747 | 838 | 15,300 | 2,157 | 32,577 | 1,278 | 4,162 | 3,683 | 21% | 预收货款 | 无 |
4 | 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否 | 2-12月 | 钢材 | 360 | 179 | 2,365 | 1,254 | 1,362 | 620 | 748 | 333 | 4,834 | 4,935 | 2,386 | 2,111 | 12% | 赊销业务 | 1-6个月 |
5 | 长沙锐莱贸易有限公司 | 否 | 6-11月 | 煤炭 | - | - | 3,204 | 376 | 6,269 | 741 | 6,427 | 936 | 15,901 | 1,292 | 2,054 | 1,818 | 10% | 预收货款 | 无 |
合计 | 18,205 | 2,157 | 23,228 | 3,702 | 36,821 | 5,082 | 59,568 | 8,754 | 137,823 | 1,429 | 19,695 | 17,429 | 100% |
公司下属子公司独立开展贸易业务,根据市场运作原则寻找合作客户和供应商,经公司自查,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关系,不存在资金流向关联方情形。公司开展贸易业务时,供应商由公司自主确定,供应商与客户之间不存在重叠,贸易业务的运输过程由公司负责。
(2)贸易业务的具体经营模式,并结合主要合同条款、定价方法、仓储物流、存货风险、上下游结算模式、信用风险和现金流等风险报酬转移情况,说明贸易业务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总额法、净额法),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公司贸易板块业务主要以大宗贸易销售为主,由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欣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金贸易”)负责日常经营业务。公司贸易业务收入采用总额法进行收入确认。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公司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及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司承担了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并且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符合上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具体判断迹象如下:
准则规定 | 实际业务情况 |
1、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 公司独立履行对供应商、客户的合同权利和义务。1、公司与供应商直接约定采购产品、价格、数量、付款期限等事项,并签订采购合同;2、公司与客户直接约定销售产品、数量、金额、产品交付、信用政策、结算方式等,并签订销售合同;同时,承担与货物相关的质量、重量等方面的违约责任。故公司是销售合同的主要义务人,负有向客户提供商品的主要责任。 |
2、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 公司通过采购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自取得货权凭证即拥有了货物的所有权,在将商品转移给客户前,承担了商品的价格波动风险,同时承担贸易业务相关的信用风险。公司至将商品销售给客户之前期间,承担了相关存货的损毁、灭失、价格波动及滞销风险。 |
3、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 煤炭、钢材拥有相对透明的市场价格,公司的定价主要参考各大商务平台实时公布货物价格、水路运输价格、铁路运输价格,经与客户协商后确定销售价格,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
公司贸易业务为自主运营,根据市场价格定价,通过竞标等方式获取客户订单。大宗商品煤炭主要是从矿口提货,采用铁路运输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客户进行现场签收确认收货,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损耗等相关风险由欣金贸易承担,在客户签收煤炭商品之前,煤炭的毁损灭失风险都由欣金贸易承担。大宗商品钢材主要是从“找钢网”下订单,采用汽车公路运输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客户进行现场签收确认,运输途中的货物损失/损耗等相关风险由欣金贸易承担,在客户签收钢材之前,钢材的毁损灭失风险都由欣金贸易承担。大宗商品上下游结算模式包括:预收货款业务,根据销售合同由客户预付全额货款;赊销业务,账期为1-6个月。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转账,只有少数小额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欣金贸易核算贸易收入采用总额法,主要是基于其在煤炭和钢材等贸易业务活动中为主要责任人,并在开展的贸易业务中承担了主要业务风险,包含存货数量和质量风险,能主导采购和销售合同价格,对业务过程中采购和转让的存货有控制权。
开展业务过程中,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之间开展的煤炭和钢材贸易,合同法律关系主体为供应商、欣金贸易公司和客户,各自的合同法律关系相互独立,符合按总额法收入确认条件。
(3)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本期贸易业务收入及占比大幅增长,但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2022年,大宗贸易业务收入增长,主要是煤炭销售量较上年增长96%所致;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大宗贸易商品钢材价格受宏观经济影响,在2021-2022年出现“过山车”行情 ,2022年由于多重因素影响,钢材需求端受到打压,供强需弱,价格逐步走弱,钢材贸易的销售毛利同比下降2.59个百分点。
2021年—2022年螺纹钢价格走势图
(4)2021年新增贸易业务的背景,结合贸易业务开展考虑、开展情况、未来经营安排等说明贸易业务是否会成为公司长期性业务。
公司自1993年上市至今,已发展成一家多元化投资控股型集团公司。为适应
新经济发展环境,焕发产业机能,公司近年来持续探索转型发展。公司纺织板块存在贸易业务,在纺织板块转型调整过程中,贸易业务也在积极探索转型。2018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对子公司上海欣金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充分发挥欣金贸易业务功能,做大贸易业务。2019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欣金贸易开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经过近两年的探索总结,2021年欣金贸易逐步常态化开展业务,2021年全年贸易收入1.43亿元,2022年全年贸易收入2.61亿元。当前开展煤炭、钢铁的大宗贸易业务,主要系欣金贸易公司主要负责人具有钢铁生产企业、贸易企业的工作经验,欣金贸易法人代表朱锡峰2001年至2016年在大型钢铁企业华菱钢铁从事财务工作,其中,2009年至2013年,在湖南华菱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分管财务和煤炭、钢材贸易工作;欣金贸易总经理卢华明曾供职于宁波远大物产集团、杭州锦江集团等大宗贸易、原料企业。欣金贸易公司管理层及业务团队对于煤炭及钢材等具有比较丰富的行业经验,熟悉相关品种,在相关品种上下游具有较丰富的资源。公司将会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持续探索贸易业务模式。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1)了解和评价公司贸易收入确认相关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所有贸易业务销售和采购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针对采购环节,我们获取并检查了入库单、结算单、运输单据、发票等单据文件;针对销售环节,我们获取并检查了出库单、《货权转移函》、《价格确认函》、发票等单据文件,判断合同条款和结算单资料是否满足收入总额法的确认条件;
(3)从本年记录的贸易收入交易中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结算单据,评价相关贸易收入确认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抽查比例占本年贸易收入的
91.39%;
(4)核对银行收付款回单对贸易收入的资金收付情况进行核查;
(5)对包含前五大客户及前五大供应商的主要客户贸易销售收入和供应商采购进行函证,销售收入发函比例达到贸易收入的75.09%,回函比例97.70%,采购额发函比例达到贸易采购额的80.18%,回函比例77.60%;
(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贸易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结算单据及其他支持性文件,以评价贸易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7)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查询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
(8)分析比较煤炭及钢材贸易前后两期的收入成本毛利情况并评价其变动合理性。
2、基于我们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对上述补充披露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问题3:
关于主要客户及应收账款。根据年报及公开信息,公司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报告期前五大客户与上年均不相同。其中,第三大客户湖南匡达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低于公司对其的销售额4063万元;第五大客户湖南加和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低于公司对其的销售额3683万元。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2.74亿元,账面价值为1.74亿元。其中,2-3年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57.62%,3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
97.73%,计提比例较高。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中,南京弘丽商贸有限公司欠款余额1198万元,占应收账款比例为4.37%,坏账准备期末余额807万元,账龄3年以上,公开资料显示其注册资本仅100万港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2)应收账款前十大欠款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当年新增客户、金额、形成原因、涉及业务类型、账龄、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3)结合问题(2)中欠款方经营及资信状况、
款项逾期金额(如有)、期后回款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恰当;(4)结合部分客户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低、与销售金额或欠款金额不匹配的情况,说明与该类客户开展业务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5)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五名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变动是否影响业务开展稳定性。请年审会计师结合履行的审计程序及取得的审计证据,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公司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
公司的销售政策、信用政策及结算方式如下:
医药板块:医药生产销售政策主要分为自主运营销售和经销商代理销售;客户信用政策主要分为现款现货和赊销,公司对客户类别进行划分,重点客户给予一定额度和期限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按照正常流程发货、收款,对于非重点客户一般要求全款到账后发货;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转账结算,少数情况接受承兑汇票支付。贸易板块: 公司贸易销售政策为自主运营,根据市场价格定价;客户信用政策主要分为预收货款业务,根据销售合同由客户预付全额货款;赊销业务,账期为1-6个月;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转账,只有少数小额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纺织板块:面料和服装销售主要是自主运营,客户群体以国外客户为主,部分产品进行内销;公司对服装客户一般会给予2-3个月账期,面料出口客户一般款到出货(TT或信用证),面料内销客户一般给予1-2个月信用账期;结算方式主要是银行转账、信用证、T/T电汇。
物业出租:公司自主运营出租业务,物业产权均为自有,根据市场行情定价出租;出租业务按季度或按月收取租金,客户正常情况下无欠款,公司出租业务应收账款余额较小;结算方式为银行转账。
(2)应收账款前十大欠款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是否当年新增客户、金额、形成原因、涉及业务类型、账龄、款项回收进展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前十大欠款对象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坏账 准备 | 是否为关联方 | 形成原因 | 账龄 | 可能存在的风险 |
1 | DU MONDE TRADING (HONGKONG) CO.,LIMITED | 1,624.37 | 93.13 | 否 | 毛绒销售 | 7-12个月 | 无风险 |
2 | 南京弘丽商贸有限公司 | 1,198.14 | 807.43 | 否 | 毛绒销售 | 7-12个月、3年以上 | 已提坏账 |
3 | 杜蒙(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 1,105.78 | 732.29 | 否 | 毛绒销售 | 7-12个月、1-2年、3年以上 | 已提坏账 |
4 | 重庆昌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888.41 | 0 | 否 | 煤炭销售 | 6个月以内 | 无风险 |
5 | 上海锦瓯置业有限公司 | 869.14 | 0 | 否 | 智汇园区销售 | 1-2年 | 无风险 |
6 | 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1 | 591.68 | 0 | 否 | 智汇园区销售 | 1-2年 | 无风险 |
7 | 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 | 585.58 | 0 | 否 | 钢材销售 | 6个月以内 | 无风险 |
8 | 上海岷琪针织品有限公司 | 566.12 | 566.12 | 否 | 毛绒销售 | 3年以上 | 已全额计提坏账 |
9 | PRESCILLA INTERNATIONAL | 550.56 | 550.56 | 否 | 服装销售 | 3年以上 | 已全额计提坏账 |
10 | ECOPEL (HX) COMPANY LIMITED | 518.57 | 518.57 | 否 | 服装销售 | 2-3年、3年以上 | 已全额计提坏账 |
新增客户:前十大欠款对象中第4名重庆昌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第7名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为2022年新增客户。
客户回款情况:截止到2023年5月31日,DU MONDE TRADING(HONGKONG) CO.,LIMITED和重庆昌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已全部回款;中铁一局
现更名为:杭州开投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已回款344万元;上海锦瓯置业有限公司和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尾款需要提交办理产权证手续后支付。
(3)结合问题(2)中欠款方经营及资信状况、款项逾期金额(如有)、期后回款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相关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恰当;
南京弘丽商贸有限公司、杜蒙(上海)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岷琪针织品有限公司、PRESCILLA INTERNATIONAL、ECOPEL(HX)COMPANY LIMITED等坏账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是应收账款账龄较长,且预期回款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4)结合部分客户成立时间短、注册资本低、与销售金额或欠款金额不匹配的情况,说明与该类客户开展业务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湖南匡达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加和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时间短,大宗贸易对应该批客户的业务,均以预收全额货款为合作前提,并未给该类客户放开信用敞口,不存在销售金额或欠款金额不匹配的情况。该类客户均从事商业贸易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与该类客户开展商业合作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潜在利益安排。
(5)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五名客户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变动是否影响业务开展稳定性。
公司前五名客户变动较大,主要系欣金贸易开展大宗贸易业务在2022年增长较快,主要交易对手交易量较大,部分客户因此成为公司新的前五名客户。
公司贸易业务开展可选择交易对象范围较广,周转快,交易量大,公司根据业务需求、风险判断选择合作对象,客户的变动不影响业务开展的稳定性。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
(1)了解和评价公司相关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包含重庆昌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在内的本期新增客户的销售合同,阅读并评价交易条款,判断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3)检查销售合同,运输及收货单据和发票等核实本期应收账款的形成依据,查看银行收款回单核实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4)根据账龄、款项性质等关键信息,评价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合理性;
(5)对包含DU MONDE TRADING(HONGKONG)CO.,LIMITED、南京弘丽商贸有限公司、杜蒙(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重庆昌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锦瓯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余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加和贸易有限公司及湖南匡达贸易有限公司等主要客户在内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发函比例59.04%,回函比例75.72%,其中上述主要客户已全部回函;
(6)检查包含DU MONDE TRADING (HONGKONG) CO.,LIMITED、重庆昌兴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桥梁工程有限公司等主要客户在内的的大额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7)了解和评价公司本期客户变动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基于我们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对上述补充披露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问题4:
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6752.86万元,较期初增长10.57%。根据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欠款对象中,第一名为保定海欣长毛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长毛绒),款项性质为往来款,期末余额为1242万元,占其他应收款比重18.39%,账龄在7-12个月至3年以上,坏账准备期末余额为1089万元,该公司同时被列为按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终止合作客户。但年报在“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中同时披露,保定长毛绒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第三、四、五名款项性质均为往来款,合计期末余额1551万元,账龄均为3年以上,仅对其中一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以表列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交易对象、金额、形成原因、交易背景等,是否存在资金流向第一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2)补充披露保定长毛绒的股权结构、公司是否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年报前后披露是否存在不一致;结合保定长毛绒的经营及资信状况,补充披露坏账账龄较长的原因,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补充披露第三、四名对象的欠款原因,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否恰当;(4)结合上述情况,充分论证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以表列示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的交易对象、金额、形成原因、交易背景等,是否存在资金流向第一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
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往来款主要为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形成,不存在资金流向第一大股东或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主要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客户名称 | 金额 | 坏账准备 | 形成原因 |
1 | 保定海欣长毛绒有限公司 | 1,241.94 | 1,089.42 | 保定长毛绒购买原材料、设备等,现该公司已经歇业。 |
2 | 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12.00 | 0 | 详见说明① |
3 | 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 | 510.00 | 0 | 详见说明① |
4 | 湖南千山制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429.00 | 429.00 | 设备预付款,由于设备交付不符合标准,催讨时对方又申请了破产,全额计提坏账。 |
5 |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339.31 | 13.63 | 应付西安海欣的房租款。 |
6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06.00 | 0 | 详见说明① |
7 | 上海海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86.47 | 0 | 详见说明② |
8 | 合肥全新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262.58 | 0 | 医疗器械产品预付款 |
9 | 上海国峰工艺品有限公司 | 130.00 | 130.00 | 5年以上账龄超期,对方资金困难,全额计提坏账。 |
10 | 其他汇总 | 556.78 | ||
合计 | 4,674.07 |
说明:
①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子公司上海海欣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化纤”)股东。海欣化纤已停产歇业,无实质业务,2015年因上海市松江区规划建设的需要,将该公司位于上海市松江区沪松路128号的土地及建筑物土地进行拆迁,取得补偿款8,580万元,用作支付欠款后结余3,400万元。2017年1月,经决议,所有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从海欣化纤支取资金,作为预分配清算款,其中: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510万元、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612万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306万元,公司1,972万元(合并报表中已抵消)。
②上海海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864,650.00元:系海欣化纤2007年与上海祥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康置业”)合作成立上海海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强投资”)时,将作价出资的土地价值超过海欣化纤应承担注册资本的部分,作为合营公司向海欣化纤应返还的土地出让费和地上建筑物拆迁补偿费。
公司判断,海强投资地块的土地价值可覆盖该笔款项。因此公司认为该款项能够收回,不计提坏账准备。
(2)补充披露保定长毛绒的股权结构、公司是否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年报前后披露是否存在不一致;结合保定长毛绒的经营及资信状况,补充披露坏账账龄较长的原因,相关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保定长毛绒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60%,保定美林纺织有限公司持股40%。公司在年报“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中披露保定长毛绒为控股子公司主要出于公司对其持有股权比例的考虑。保定长毛绒因常年亏损难以维系,2019年8月开始转型调整,2020年进入停产歇业。公司在推进该企业的清算注销过程中,双方股东在清算处置细节上存在分歧,公司已发起对保定长毛绒的债权诉讼,并与对方股东进行谈判。鉴于该企业已无实质业务,且在推进清算注销,公司不再对其形成控制,公司自2020年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公司年报前后披露不存在不一致。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于2022年1月作为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保定长毛绒要求偿付欠款,并已完成财产保全,至2023年4月底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已胜诉。
保定长毛绒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原因主要是保定长毛绒长期经营困难,无能力支付欠款,目前已经停业,公司对保定长毛绒其他应收余额1,241.94万元,已计提坏账1,089.42万元,计提比例达88%,计提充分。
(3)补充披露第三、四名对象的欠款原因,未计提坏账准备是否恰当;
公司对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预分配清算款形成(同上说明①),故不计提坏账准备。
(4)结合上述情况,充分论证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对于其他应收款坏账的计提,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
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并基于所有合理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等,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其他应收款坏账计提是充分合理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检查其他应收款形成的原因及相关支持性文件;
(2)根据账龄、款项性质等关键信息,评价公司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的合理性;
(3)了解保定长毛绒公司的股权情况和经营情况。保定长毛绒股权结构为:公司持股60%,保定美林纺织有限公司持股40%;经营情况为:因常年亏损难以维系,2019年8月开始转型调整,2020年进入停产歇业;确认公司自2020年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的合理性;
(4)了解公司与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海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相关款项的形成原因,并获取和检查相关资料,确认相关款项列报的合理性;
(5)通过互联网公开信息检查其他应收款的交易对象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基于我们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对上述补充披露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业务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问题5:
关于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根据公司年度报告,货币资金期末余额4.20亿元,同比增加31.25%。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2.95亿元,同比增加22.41%,基本上为债务工具投资。请公司补充披露:(1)货币资金存放地点以及所配置的银行类产品的名称、金额及利率,结合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货币资金使用安排;(2)以表格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涉及的债务工具投资的具体名称、金额、期限以及利率水平,最终资金去向,说明是否存在资金流向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关联方,
或与其存在业务资金往来的潜在利益相关方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货币资金存放地点以及所配置的银行类产品的名称、金额及利率,结合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货币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制定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集中管理办法》,签约子公司资金每日都归集到公司账户,公司按照效益最大化合理安排资金,除了保留日常经营使用外,闲置资金以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为主,收益稳定,风险可控。公司近年未有大额对外投资,资金使用安排基本上是沿用这一模式。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境内公司 | 现金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日元 | 欧元 | 韩元 | 利率 |
库存现金 | 8.97 | 0.45 | 0.08 | 49.99 | 0.14 | 2.75 | ||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日元 | 欧元 | 利率 | ||
活期 | 12,213 .81 | 280.28 | 人民币活期0.25%,美元0.05% | |||||
七天通知 | 9,409.76 | 人民币1.93%-2.81%之间 | ||||||
定期 | 12,000.00 | 人民币定期3.3%-3.5%之间 | ||||||
协定存款 | 1,370.19 | 人民币1.6%-1.85%之间 | ||||||
境外公司 |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 港币 | 美元 | 日元 | 欧元 | 利率 | |
活期 | 13.70 | 25.95 | 香港外币活期无利息 | |||||
定期 | 700.14 | 期限一个月利率3.7%、期限两个月4.3% | ||||||
合计 | 35,002.72 | 14.15 | 1,006.46 | 49.99 | 0.14 | 2.75 |
(2)以表格列示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涉及的债务工具投资的具体名称、金额、期限以及利率水平,最终资金去向,说明是否存在资金流向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关联方,或与其存在业务资金往来的潜在利益相关方的情况。
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资金主要为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和货币性基金,不存在流向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关联方、或与其存在业务资金往来的潜在利益相关方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品种 | 产品代码 | 产品简称 | 期末账面价值 | 期限 | 预期收益率 |
1 | 股票 | 001269 | 尚太科技 | 1.39 | 中签新股,随售 | |
2 | 理财 | 2022101047667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76 | 3,000.00 | 2022.10.10-2023.01.10 | 2.95% |
3 | 理财 | 2022101047667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期产品76 | 3,000.00 | 2022.10.10-2023.01.10 | 2.95% |
4 | 理财 | 2022101048794 | 2022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二期产品297 | 1,500.00 | 2022.12.23-2023.03.23 | 2.85% |
5 | 理财 | 1201223866 | 利多多公司稳利 22JG3866 期(3 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2.11.07-2023.02.07 | 1.30% |
6 | 理财 | 1201223810 | 利多多公司稳利22JG3810期(3个月早鸟款)人民币对公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2.11.10-2023.01.10 | 3.10% |
7 | 理财 | 221650 | 2022年单位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2.07.28-2023.01.30 | 3.25% |
8 | 理财 | 222584 | 2022年单位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2.12.22-2023.03.20 | 3.10% |
9 | 理财 | AA0203221118003 | 公司结构性存款 2022 年第 220 期(鑫和系列) | 4,000.00 | 2022.11.18-2023.02.17 | 2.80% |
10 | 理财 | 2022101047307 | 结构性产品 | 2,200.00 | 2022.9.16-2022.12.16 | 2.95% |
11 | 理财 | GKF12001 | 上海银行易精灵 | 501.20 | 货币基金随时可赎回 | |
12 | 理财 | TLB1801 | 工行法人添利宝 | 300.40 | 货币基金随时可赎回 | |
合计 | 29,503.00 |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评价公司资金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各银行账户清单,并与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进行核对;
(3)获取公司各银行账户对账单并与公司财务账面进行核对;
(4)对公司期末银行存款和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函证,除社保户外,全部发函并收到回函;
(5)对公司本期大额银行存款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进行检查;
(6)获取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相关文件,检查主要条款,确认相关列报的合理性。
2、基于我们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对上述补充披露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问题6:
关于存货。根据年报,报告期末存货账面价值8952.09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18.84万元,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52.91万元。在产品期末余额1191.06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请公司结合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情况,说明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增加的原因,相关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同时说明在产品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类型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 | 备注 |
毛绒产品 | -926.84 | -201.97 | -724.87 | 计提 |
药品 | 8.00 | 49.06 | -41.06 | 冲回 |
合计 | -918.84 | -152.91 | -765.94 |
本期存货跌价准备较上期增加,主要由于2022年公司继续推进纺织板块转型调整,南京海欣丽宁长毛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毛绒”)计提毛绒产品的存货跌价准备926.84万元所致。南京长毛绒部分库存商品、原材料因为库龄较长,公司也面临战略转型,预计变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根据存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6.84万元,可变现净值是按照期末市场公允价格测算,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有合理性。在产品期末余额1,191.06万元:其中医药生产企业在产品余额831.49万元,药品销售价格稳定,不存在减值迹象;纺织企业在产品359.57万元,金额占比较小,主要为新订单生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对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和评价公司存货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及计提明细表,了解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及其合理性,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主要为毛绒产品,系2022年公司继续推进纺织板块转型调整,导致毛绒产品计提大额减值;
(3)获取公司存货可变现净值计算表并进行复核,确认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对比分析两期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情况,分析其变动的合理性。
2、基于我们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对上述补充披露信息的核查,我们
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问题7:
关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根据年报,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项目为上海海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期初期末账面价值均为2245万元。请公司说明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期初期末余额未有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海强投资是公司子公司海欣化纤和祥康置业合营企业。2007年子公司海欣化纤以74.1293亩土地作价2,220万元、现金25万元合计2245万元,祥康置业以现金4,623万元出资,设立海强投资,海欣化纤占股32.68%,祥康置业占股67.32%。海欣化纤与祥康置业约定,海强投资由祥康置业负责经营,海欣化纤取得固定回报。因此,海欣化纤认定对海强投资不具有重大影响。虽然海欣化纤持股比例大于20%,但根据相关资料及协议或合同约定,均对其没有影响和控制权。
2019年1月1日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对海强投资的核算分类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进行列报。该地块因为开发方案、产品定位等尚未成熟,开发进度目前处于暂停状态,但土地价值已有升值,故公司投资的股权价值也不存在减值迹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认为对海强投资的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成本代表了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故用成本代表其公允价值。
年审会计师意见:
1、对上述事项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了解公司对海强投资的投资情况及经营情况:海强投资是公司子公司海欣化纤和祥康置业合营企业,2007年子公司海欣化纤以74.1293亩土地作价2,220万元、现金25万元合计2245万元,祥康置业以现金4,623万元出资,设立海强投资,海欣化纤占股32.68%,祥康置业占股67.32%;该地块因为开发方案、产品定位等尚未成熟,开发进度目前处于暂停状态;
(2)复核公司对海强投资的股权投资列报的合理性,虽然海欣化纤持股比例大于20%,但根据相关资料及协议或合同约定,均对其没有影响和控制权,故将其作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
(3)评价公司对用成本代表海强投资的股权投资公允价值的合理性,公司对海强投资的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成本代表了对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故用成本代表其公允价值。
2、基于我们实施审计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和对上述补充披露信息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上述事项的相关回复与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取得的资料及了解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是一致的。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