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独立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独立董事何胜友先生的亲属于2023年4月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何胜友先生亲属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3,700股(买入单价:6.25元,合计金额:85,625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卖出公司股票13,700股(卖出单价:6.30元,合计金额:86,310元),共计盈利685元。上述买卖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规定,构成短线交易。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并及时核查相关情况,独立董事何胜友先生及其亲属积极配合核查。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一)根据《证券法》等规定,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应当归公司所有。经核查,2023年4月11日,公司独立董事何胜友先生亲属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13,700股(合计金额:85,625元),并于2023年4月18日卖出公司股票13,700股(合计金额:86,310元),共计盈利685元。独立董事何胜友先生亲属已将其该次交易收益全额上缴公司。
(二)本次短线交易事件系公司独立董事的亲属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做出的决定。何胜友先生的亲属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何胜友先生本人的意见,何胜友先生对该交易情况并不知情。前述交易前后,何胜友先生亦未告知其亲属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三)何胜友先生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及对亲属的本次违规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四)公司亦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对《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学习,特别是加强提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其亲属的督促和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避免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