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资料于2023年9月20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9月25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上海海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上海海欣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重庆惠生云健商务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转让持有的上海海欣医药股份有限公司51.3249%股权,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交易价格为2,304.94万元,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请见同日披露的《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上海海欣医药股份有
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